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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总体不会增加社会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 07: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 江国成)此间多位财税专家认为,我国将从明年取消养路费等费用,逐步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总体上不但不会增加社会负担,反而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次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的重要目的是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节油意识,总体上不会增加社会负担,对于用油较少的车主负担还会有所减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白重恩认为,根据公布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政府承诺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实施这项改革,不会增加用油者负担。成品油消费税从量计征,因此,不管未来油价多少,成品油消费税是不变的,也就是每升汽油燃油税是1块钱。对消费者来说,由于取消了养路费等费用,虽然成品油消费税增加,但成品油税前价会下降,税前价加上消费税后成品油价格不会上升,所以实施改革目前总体上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白重恩说,按北京家用小轿车每月养路费110元计算,增加的消费税按每升0.8元计征,每月如果消耗近140升油的话,每月新增的燃油消费税和取消的养路费刚好持平。假如汽油的税前价不变,则如果用油量超过140升的消费者就需增加支出。换言之,如果按一次加油近50升,每月平均加油超过三次的话,费用就会有所增加。“这样很公平。你用的油越多,你的车占用公路资源、排放的污染物就越多,相应地,就应该多缴纳消费税。”

  他强调,改革还将降低政府税收征收成本。我国征收养路费、二级公路收费的成本很高,征收养路费的人将近10万人,二级公路收费将近14万人,加起来约24万人,加上他们所在的机构,政府每年的支出很大。取消这两项费用后,政府就可以为全体纳税人节省一笔相当可观的开支。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认为,这次燃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不仅可以实现养路费的费改税,而且可以通过价格的杠杆作用,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把定额的养路费以消费税的形式加到了成品油价格中,实现了“谁多开车多加油谁就多缴税(费)”,这使得养路费在机动车车主之间的分配更加公平,平时开车少的车主并不会因为这次改革而增加税费负担。

  他也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国内外油价差距较大的情况下适时下调成品油的零售价格,并认为成品油的环境政策应当靠税收来体现,成品油的生产者价格应当随行就市。

  对于国外成品油的税赋,朱青教授介绍说,欧洲国家燃油的税负一般较高,主要是由于这些国家比较重视环境问题,同时他们的公共交通也比较发达,人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方便,这些都使得许多欧洲国家通过高成品油税、高油价的办法来鼓励人们节能减排;而美国对环境问题并没有欧洲国家那么重视,而且由于其地域辽阔,公交系统不发达,私家车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所以在燃油方面一直偏好低税赋、低油价的政策。

(编辑:黄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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