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许可证件,由证芯、塑封套和证夹组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用的行驶证在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一是科技含量低、防伪性能差,可以查验的防伪特征仅有底纹暗记和签注的专用字体,加之制作行驶证所需材料在市场上很容易获得,且制作工艺简单,成本低,致使一些不法分子伪造、买卖或使用伪造的行驶证现象日益突出。二是民警查验困难,辨认效率低。由于行驶证未使用全国统一的防伪塑封套,加之证芯印制由各地负责,造成行驶证底纹、字体、颜色等各地不统一,导致路面执法民警很难查辩出行驶证的真伪。三是溯源管理困难。在用的行驶证缺乏数字化溯源管理技术途径,对查辑的行驶证无法核实。
进一步改进行驶证的防伪技术,加强行驶证的印制、核发管理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经过反复论证和试验,公安部决定启用具有较先进防伪技术的行驶证。改进后的行驶证综合使用了近30项防伪技术,重点改进了直观视觉查验的技术。一是证芯材料采用专用纸张。证芯的纸张由普通白卡纸变为非标准克重的专用安全纸张,嵌入荧光纤维和开窗式彩色金属线,从源头上控制证芯材料,提高造假难度。二是证芯采用防伪印刷。证芯的底纹从普通印刷变为专业防伪印刷,并采用随机底纹、特殊暗记和印章荧光印刷等技术措施。三是证芯增加一维条码表示的序列号,加强对行驶证生产、核发和使用的溯源管理。四是统一专用防伪塑封套的技术要求,使用双通道变色、双色荧光图案,采用全息透镜技术 。五是开发应用了数字化发行和使用管理系统,以规范对行驶证的使用和管理。此外,还对行驶证的个别签注项目进行了调整。
通过上述改进,增加了伪造行驶证的成本和难度,提高了民警执法查验真假效率,严格了行驶证的溯源管理。改进后的行驶证将与102号令同步实施。自2008年10月1日起,对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一律核发新版行驶证,不得再使用旧版行驶证;对已核发的旧版行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换发新版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群众收取的驾驶证工本费仍维持国家核定的每本15元的收费标准。
行驶证专用防伪塑封套
行驶证证芯正页
行驶证证芯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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