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2007年以来,公安部通过修改相关规定、编制选号软件、规范号牌制作、推广地方经验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由群众按照号牌标准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云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以及吉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6个省(区)部分地市已实行了由群众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其他省(区、市)正在做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以保证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实施。
一、修改规章标准,提供法律依据。2007年9月,公安部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优化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增大了号牌的编码容量,使每种号牌(大型汽车、挂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等)的容量达到480万,比原来增加了14倍,为群众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2008年5月,公安部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中规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为群众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提供法律依据。
二、认真组织谋划,加强培训指导。为使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平稳实施,公安部组织开发了统一的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号软件,下发各地使用;举办3期培训班,指导各地做好设备配置、软件调试、号牌制作等实施准备及社会宣传工作;总结、推广河南、山东等地的经验,组织交流学习。同时,规范机动车号牌式样,自7月1日起做到统一标准字模、统一标准色板、统一反光膜,提高机动车号牌的防伪性能。各地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开通一个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行群众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
三、实施进展顺利,社会反响良好。截至目前,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进展顺利,群众能够按照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自己喜好的号牌号码。其中,山东省共核发由群众自编自选的小型汽车号牌77.3万副,江西省核发8.9万副,分别占同期已核发小型汽车号牌总数的95.2%和83.1%。一些地方还通过改进选号方式,简化选号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成都市实行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以选到喜好的号牌号码。长春市在自编自选的基础上,增加“抽号选号”的新方式,将“三连号”(如666)、“个位号”(001-009)全部由群众抽号选取,解除群众对交管部门“预留好号”的疑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举措实施后,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山东临沂一位姓孟的驾驶人说:“感谢政府,感谢公安机关为老百姓着想,为我们提供这样好的选号方式,这项举措公开透明,深得人心!”江西南昌一位姓王的女士选到号牌号码后高兴地说:“自编自选车牌号,既方便快捷,又很人性化,是一项方便群众的大好事”。
几点说明:
☆ 此次新修改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号牌号码有两种选取方式,机动车所有人可任选一种:一种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并可以至少从5个号牌号码中选取1个,机动车所有人选毕可当场领到号牌;另一种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各地制定的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确定,只要选定的号牌号码先前没有人使用,即可由本人使用,号牌工本费不变。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机动车所有人自行编排选号可以在车辆管理所内进行,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编排确定,采用自编自选方式的号牌有几天的制作周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选择自行前往指定地方领取或通过邮寄的形式获得。
☆ 群众自行编排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遵循以下编排规则:首先,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的编排要求,即号牌的汉字和第一位字母是发牌机关代号(登记机关的代号),后5位每一位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字母,但最多可使用2个英文字母。其次,在具体操作中,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号牌资源情况和实际管理需要,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设定了具体的编排规则,群众在规则范围内自行编排。从17个省份实行情况看,有的允许5位都自编,有的是4位,有的3位;在号段编排上,主要采取分段放开的原则,以保证公平选取,使群众能选取到比较称心的号牌号码。如北京市,允许5位都自编,有近100万副号牌供群众选取,但同时对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方式也有具体规定。
☆ 相关提示:群众在选取前,应当注意几个方面,一是要了解当地具体的编排规则,在规则范围内编选;二是多准备几个自己钟意的“待选号”,选取时有多个选择机会,而且能节省选取时间;三是供选择的号牌号码资源很充足,建议不要在实施头几天集中到车管所办理;四是选择对自己有纪念意义的号码,如自己、家人的生日或其他纪念日,不要过于集中地一味追捧所谓的“靓号”、“吉祥号”。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