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开展低速载货汽车、农用三轮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2006年10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安委会发出《关于对外挂牌照变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盐政安字〔2006〕38号),决定自2006年10月起至2007年年底,在盐城市集中开展外挂牌照变型拖拉机、低速载货车载人的专项整治行动。
2007年3月,四川省绵阳市针对低速载货车载人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从2007年3月10日开始至2007年5月1日结束,为期50天。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县乡道路和城乡结合部;整治的重点是低速载货车违法载人以及低速载货车未参加年审、保险。
2007年9月1日,《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正式实施,低速载货车载人成为重点整治的内容。
2007年11月,山西省交警总队从11月26日起至春运结束,在全省开展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活动。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这类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一律行政拘留。对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此外还集中曝光了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形成严管态势。
2007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加强对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整治。禁止车主和驾驶人违法载人,并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不乘坐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同时,还派出警力,在县乡道路、国道、省道对上述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共查处违法载人行为4912起,有效遏制了这类车辆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