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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将定 进口车市有望打破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 15:59  中国工业报汽车周报

  历时数月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近日终于有了眉目。《中国工业报》记者日前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获悉,受商务部委托,由该协会负责编写和整理的《进口汽车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将于本月中旬起草完成,并将于下旬呈交商务部。

  据记者了解,《草案》汇集了主要进口车品牌经销商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办法》中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多项修订意见。有关人士认为,这是《办法》修订工作的实质性进展,如果相关建议得到采纳,那么进口车市场目前被跨国公司垄断经营的局面将有望被打破。

  争议由来已久

  事实上,早在2005年《办法》制定之初,其中相关条款可能出现的负面作用就已在进口车市场引发争议。

  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销售方式上。《办法》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应当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这虽然对进口车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使外方汽车企业在中国市场拥有了强大的话语权。

  依照《办法》,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在国内成立了独资或者绝对控股的销售公司作为进口汽车总经销商。而通过《办法》赋予总经销商的权力,国外汽车厂商轻易地取得了在中国进口汽车市场的主导地位。

  作为争议的另一个焦点,跨国公司利用并网销售控制合资企业的行为也遭到了经销商们的炮轰。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曾指出,并网销售使跨国公司以低成本快速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销售网络,同时由于其在产品、技术以及零部件采购上有所控制,在获得销售权后,就完全控制进口车,甚至是合资品牌的销售,由此引发的不平等竞争无疑对合资企业和本土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时至今日,质疑之声仍然不绝于耳。“目前在关税大幅下降、配额制度取消、人民币升值、对美元汇率降低的利好背景下,进口车的价格却不降反升,都是由《办法》中部分条款造成的。”中联汽车市场总经理张超面对记者直言不讳,“如果不对《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不但国家税收将蒙受损失,消费者也享受不到市场开放、竞争升级带来的好处了。”

  政府回应

  面对来自汽车市场修订《办法》的强烈呼声,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自去年9月开始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草拟《进口汽车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在今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上,商务部首次公开针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发表意见。

  在论坛上,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明确指出,《办法》实施两年多来,暴露出一些诸如厂家、商家地位不平等,特别是跨国公司垄断进口车市场等问题。她表示,对于合资企业内中方在销售上话语权缺失,现在有必要进行完善。

  同时,王琴华还表示,国家将依据正在拟定的《进口汽车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适当、适度放开平行进口,支持有条件的经销商直接从国外汽车企业进口汽车。

  政策难题

  平行进口商品也称为“水货”,但不是通常所指的“假货”或“冒牌货”。一般是指除总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从产品原产地进口的商品,这类商品一般售价较低。

  根据《进口汽车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可以直接进口汽车,而不通过总经销商;同时,总经销商及授权销售服务网络也必须为这些车辆提供同样标准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苏晖认为,在海关监控规范标准化之下采取平行进口,是目前为止平衡授权经销商和总经销商销售关系的较为理想的办法。

  而就在商务部宣布将适度放宽平行进口之后,从3月1日开始,中国开始对进口汽车实施了VIN码验证管理。

  这项旨在规范进口汽车市场秩序、杜绝“水货车”的政策,却恰恰与为了破除外资垄断进口车销售而实施的扩大平行进口措施产生冲突。

  据了解,由于只有汽车生产商才是“3C”证书的持有人,普通经销商要想在签发“3C”证书的认证机构进行VIN码备案并不容易。首先,必须申请进行“3C”认证,获得“3C”证书,这个认证过程很复杂,费用也很高。另外,很多普通授权经销商为了维持与总经销商的关系,根本不敢申请进行“3C”认证和VIN码备案。

  事实上,普通经销商通过申请商务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也可进口汽车,但迫于强势总经销商的压力,几乎没有经销商去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

  张超认为,VIN码认证管理无异于在《办法》之外,又为跨国公司垄断中国汽车市场加了一把锁。该规定将中国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对进口汽车的选择权,以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形式,交到了进口汽车生产厂家的手里,进一步强化了进口车厂家对国内销售渠道的垄断。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张欣坦言,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政出多门”,并没做到真正的“以民为本”。

  垄断能否被打破

  对于目前的进口车市场现状,《草案》的出台究竟会使其产生多大改观呢?

  作为参与起草《草案》的专家之一,著名汽车评论员钟师认为,《草案》的出台可以说是《办法》修订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但评价其能否改变跨国公司垄断进口车市场的格局还为时尚早,目前《草案》还处于讨论阶段,“没法下结论”。

  一贯积极提议修改《办法》的亚市总经理苏晖则认为,即将出台的《草案》相当于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一份分析报告,证明汽车行业组织通过呼吁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但是在政府切实采取行动前,这些还远远不够。

  苏晖曾经以亚市的名义组织全国十几家汽车交易市场对《办法》提出修改意见,但目前仍未获得实质性的收获。用他的话说,“报告出台,只走了《办法》修订工作的十分之一”。

  著名汽车评论员贾新光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办法》虽由商务部牵头,但制定前后经过了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等12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因此《办法》修订的过程流程复杂,耗时可能会很长。

  本报记者 张少晨

(编辑:梁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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