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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卡国III排放实施考验政府执行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09:52  新浪汽车

  7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总重大于3.5吨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及液化石油气汽车正式实施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第三阶段标准的新车一律不得销售、注册登记和投入使用。而该7月1日的“大限”,已经是比环保局宣布的实施时间缓行了1年:国家给予按第二阶段标准生产的机动车产品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以应对新标准。

  目前随着实施最后期限的来临,各方面都准备好了吗?而种种迹象表明,国III(尤其轻卡产品)排放实施是否严格执行的确是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大考验!

  国III实施会不会推迟?

  尽管从各种官方的答复和信息获得的7月1日3.5吨的柴油车执行国III标准是肯定的,而且发改委也在1月就已经撤除了未达国III标准车型的公告,但一系列迹象仍给汽车业界留下是否可能延迟的想象空间。

  首先是发改委虽然1月就已经撤除了未达国III标准车型的公告,却又申明在7月1日前给与国II标准可以销售和注册的“缓行决定”,这种缓行的背后显然更多反映的是汽车企业的呼声。虽然我们最常听见的所谓油品问题是被作为国III是否如期实施的焦点问题,但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汽车企业,尤其是轻卡企业总体至今无法全面推出替代国II的国III产品,才是导致至今引发实施时间有没有推迟可能的最大因素!由于技术含量相对偏低,以及对经济性和低成本的过度追求,轻卡厂商对日益升级的排放标准适应性极弱。笔者在发稿前登陆了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查询了轻卡企业的公告状况,粗略的统计结果是国III公告的数量不及已经取消的国II公告的三分之一!目前除了江铃、庆铃等高端轻卡国III公告比较全之外,一些低端轻卡厂商表现不容乐观,甚至像前三大轻卡厂商福田、江淮、东风目前的国III公告仍无法涵盖原有的国II品种,而这还仅仅是公告,正式生产、销售还需要比上公告多得多得准备。

  另外一个信号是,市场上已经存在部分厂商在距离国III实施“大限”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主销产品仍然没有从国II产品向国III过渡的迹象,甚至放言经销商不用担心国II的销售问题,有问题工厂负责。

  既然如此,那生产厂商准备不足是否会导致实施时间推迟?从理论上讲,政府已经提前了足够的时间公布政策,而且已经给了合理的过渡期,推迟是说不过去的。但从现实上看,如果有众多的企业没有准备好会不会出现“法不责众”?因为严格的实施从结果上看:如果轻卡厂商中存在强势企业,则可能向好的方向进行产业重组,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但从现实看,这种产业重组的可能性甚微。那么在这样的状况下,政府是否会不得已让步,以维护经济稳定和安定团结?要么实施起来“后果很严重”,要么进行让步,但丧失了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这是政府目前碰到的两难选择!

  国III实施会不会严格?

  当然,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仍坚持7月1日实施国III,那么带来的疑问便是国III实施能不能做到严格的问题。

  汽车排放国家标准的实施,已经从国I升级到国II,现在又面临升级到国III了。轻卡行业的业内人士是非常清楚从国I升级到国II的实施并未做到完全严格,或者说是让轻卡企业有机可乘的。在实施国II时就有部分厂商钻空子的手法是:先装一台国II的样机申报公告,但销售的产品只是产品名义上用的是国II的型号标签(含发动机和整车),实际用的是国I甚至是“国0”的产品——在业界称之为“套牌”。其实在国III实施来临之际,并不排除部分厂商轻车熟路地走“套牌”老路的可能,从已经实行国III的广州、深圳等地来看,就已经出现了“套牌”的假国III产品。事实证明,一旦当这种“套牌”操作成为一种潜规则,会贻害无穷:既没违背了排放法规净化自然环境的初衷,同时还让遵守法规的企业承担更多的成本和不公平的竞争,恶化了产业竞争环境。可以说正是部分厂商在以前尝到了“套牌”的甜头,才让他们存在不靠真正的技术升级改造以达到国III标准报以幻想,并造成政府目前实施国III进退两难的境地。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国I到国II的环保法规的实施,执行力度加强方面有了更多的经验。其实“套牌”的手法并不高明,如果政府能严格执行生产一致性的检查,如果车管所上牌和年检核准仔细这些都可以杜绝。

  国III实施对厂商的影响

  达标国III对于轻卡厂商而言是一大挑战,从目前国内轻卡所有的发动机技术水平看,最普遍的办法就是增加高压共轨系统或者使用单体泵,这两种技术都对本体发动机的要求比较高,同时视本体发动机的技术含量,成本上升1-3万元不等。这样一来,5万元以下的轻卡产品几乎没有生存的可能,所以国III的实施很可能对引发一场轻卡产业结构的大调整,有人欢喜有人忧:对于高端轻卡厂商而言,是一个扩大份额的机会。对于中低端轻卡厂商,由于其发动机升级成本较高,国III排放政策极大的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甚至普遍的做法是在实施大限前将大批国II产品先上牌然后过户销售,以避免7月1日后无车可卖的局面。但这种“卯吃寅粮”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也并不是政府愿意看到的现象。

  国III实施是在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在汽车产业推行的相关法规无疑是一大社会进步,但是我们同样需要思考的是在执行过程中,从法规的制定到实施以及对企业的导向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得执行的效果大打折扣。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政府、厂商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缓解和消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使国民经济朝着持续、健康、快速的方向发展。 (刘经贤)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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