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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公告 千余名司机驾照或吊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 09:0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姝)今天,北京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将贴出“行政极刑处罚”公告:1423名驾照被扣司机,因未在指定日期内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将面临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驾照。今起7日内,当事司机可向交管部门申明理由,否则驾照将被吊销,且两年内无权重新申领驾照。

  截至5月27日,今年北京已有28350人因酒后驾车被处罚,2249人因醉驾被拘。

  处罚 吊销驾照为行政处罚上限

  据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对于交通违章行为来说,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销驾照等几个等级,其中“吊销驾照”的性质最为严重,“相当于极刑处罚”。

  据介绍,以下六类违章可被处以吊销驾照处罚:酒后驾车;车辆交由非司机驾驶;驾驶拼装车或报废车;年内醉驾记录超过两次;肇事逃逸;超速达50%以上。

  以上违章,路面交警扣留驾照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该凭证写明“15日内须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超过期限,当事司机即面临吊销驾照的命运。

  比例 约96%司机为酒后驾车

  自2006年起,北京将酒后驾车列为“零容忍高压线”,酒司机一旦被发现,即便未达到法定醉驾标准,也会被处以罚款、暂扣驾照3个月等上限处罚。

  据统计,1423名司机中,酒司机多达1366人,约占96%,其中1173人仅为酒后驾车,“如果及时接受处理,就算驾照被扣3个月,也好过被彻底吊销”,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追访

    “极刑处罚公告”发出后,当事司机有7日“申诉”期,可向交管部门申明未能按期接受处理的正当理由;理由经核实后,驾照可保留,但仍须接受原有处罚。

    据市交管局该位负责人讲,“理由”是否“正当”,判别标准为当事司机是否“失去控制身体的能力”,例如遭遇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等。公告发出7日后,所有没有正当理由者,驾照都将被吊销。当事司机如未能看到公告,可通过行政复议等渠道申诉。

    记者追访

    依据相关法规,驾照一旦被吊销,至少两年内,当事司机无权重新申领驾照。对于“年内两次醉驾司机”,重新申领需等5年以后。

    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说,现北京一线交警在路面上就能查询司机档案,几秒钟内即可获知一名司机的所有违章信息。驾照被吊销后如开车上路,一经发现,将被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

    司机说法

    “听说了,太严了,之前都不知道”,昨日下午,在西城交通执法站,一名前来接受处罚的王姓中年男子说,“驾照被扣后有15日期限,这个知道。可超过15天就要被吊销驾照,这还是第一次听说。采取这么严厉的处罚手段,事先应该预先告知。虽然法律对此有规定,可多数司机都不是搞法律的,需要有一个知法再守法的过程。”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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