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 通讯员王丽英)刚买了4个月的宝马车大面积脱漆,车主起诉经销商和宝马公司,要求减款30万。昨天,朝阳法院判决经销商免费维修,但宝马公司不需要担责。
2006年1月,王先生在北京燕德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德宝公司)购买了一辆黑色宝马730i型轿车,价格为94万元。4个月后,王先生发现该车右后门出现车漆脱落,随后愈加严重,车门也出现裂痕。王先生找到燕德宝公司要求解释脱漆原因、给予赔偿未果,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燕德宝公司和德国宝马公司减款30万,对轿车进行免费维修。
燕德宝公司在庭审中称,他们交付给王先生的车质量合格,怀疑脱漆是因交通事故造成。德国宝马公司则表示,此案是买卖合同纠纷,与自己无关。
朝阳法院认为,根据燕德宝公司提供的证据,王先生购买的宝马车质量合格,因此驳回了减款30万的请求;因双方签订的《进口汽车销售合同》约定车漆保修期限为3年,因此判决燕德宝公司免费为王先生修车;因王先生与德国宝马公司不存在合同义务关系,因此判决德国宝马公司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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