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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标准发布 客车行业多了一道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 14:12  中国汽车报

  本报记者 陆曦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宣布交通行业强制性标准JT 711-2008《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简称《限值》)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

  “与最早发布的草案相比,最终稿改动不大,主要是一些措辞上的修正。”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永福告诉本报记者。

  标准发布正当适时

  “面对我国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燃油消耗量不断增加的现状,重型车辆无限制地进入营运市场,对其油耗也没有相应规定,肯定不符合我国当前建设节约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要求。”中国公路学会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

  2004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GB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对乘用车油耗限值作出了强制规定;2007年7月,《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标准》发布,规定了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轻型商用车油耗限值。但由于种种原因,直至今年一季度,重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迟迟未能颁布。而现实情况是,我国营运车辆新车单耗水平与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约高出20%左右。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节约能源法》,对能源消耗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第46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

  正是在这种内外环境下,《限值》应时出台。

  与草案相比改动不大

  据介绍,2006年,原交通部成立了部长李盛霖亲自挂帅的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并拟定了“营运性车辆燃油消耗准入与退出专项行动计划”。作为“专项行动计划”的一部分,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在2007年6月启动《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制定工作。

  “从那时起一直到今年年初制定工作结束,我们共召开了4次较大规模的工作会议,并以发函、当面探讨、上交审查的方式征求厂家、运输公司、大专院校的意见,不断修订该标准的结构和内容。”李永福告诉记者。

  “该标准从草案到送审稿审查通过,虽做了多次改动,但是改动并不大,主要还是一些措辞上的修正。因为通过企业提供的等速油耗数据、运输公司各类型车辆的油耗数据,以及我们自己在特定环境下所做的油耗试验,使得标准制订中搜集到的数据很充分,有理有据,企业也十分信服。”李永福说道。

  他同时透露:“其实,在标准征集意见初期,也有一些企业提出质疑,认为在不同路况上行驶的车辆,其油耗不能一概而论。如,在山地和在平原地区行驶,油耗肯定有所差别。但是通过我们在统一标准下的特定环境油耗试验,再将数据通报企业,他们认为与实际相符。”

  据李永福介绍,该标准规定的油耗限值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执行。我国客车企业目前生产车辆的85%都能达到第一阶段油耗要求,第二阶段油耗限值则要比第一阶段限值提高10%。“国务院明确提出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通过这个标准,促使产品在技术性能上降低能耗10%,再通过驾驶技术以及道路状况等的改善降低能耗10%。”

  在记者致电企业询问《限值》应对措施时,几家主流客车厂家均表示目前其产品能满足《限值》要求。同时企业也期待《限值》早日实施,在促进市场良性竞争的同时推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持续展开。

(编辑:吴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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