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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发改委汽车产业政策:支持零部件再制造(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18:13  人民网-市场报

  再制造产品质量有保障

  “我对再制造产品了解的不多,不知道质量是否有保证,因此,我不会选择使用再制造产品。而且,既然要换,还是新产品更放心些。”车主周先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

  由于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缺乏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存在疑虑,所以不愿意使用再制造产品,这成为汽车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针对这一问题,也为了严格管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办法》规定了再制造的五大原则:暂不允许再制造企业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收购“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进行再制造;再制造产品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原产品新件的质量保修期;零部件再制造企业不得回收或再制造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企业产品;再制造产品应进入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系统进行流通,不得直接向社会零售市场销售;再制造企业应获得可再制造旧件的原生产企业的商标使用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零部件部主任陈炳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3个方面可以实现对再制造零部件的质量控制。

  首先是国家将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实行严格的产品及市场流通监督管理,要求这些企业生产的再制造产品不得用于新车生产,其技术性能和安全质量应当符合新产品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且保修标准和责任应当达到原产品同样的要求,出厂时产品必须和新品一样经过严格检测。其次,再制造产品除保留授权企业商标外,应加注再制造企业商标,还应有明确的“再制造产品”说明。消费者可以通过商标和标识追溯到源头,试点企业和授权企业对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共同负责,承担相应保修责任和售后服务。再次,此次采用试点推行的办法,只严格选择了14家企业作为试点企业,这本身就为再制造设定了一个门槛。发改委对试点企业的资格有严格要求,比如试点企业应该有比较大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保有量,在所在领域里具有代表性。对于试点零部件企业来说,其生产设备、技术检测水平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涉足再制造领域,而是具备相当的技术水准和人员条件的企业才能进行再制造产品的生产,从而保证再制造产品的质量。

  此外,陈炳炎介绍说,鼓励消费者选择再制造产品的另一个因素是价格,再制造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以发动机的再制造为例,在市场上,一个新发动机的价格普遍在1.3万元左右,而更换一个再制造的发动机,其花费比全新发动机便宜近5000至6000元。“假如一辆车已经开了好几年,如果要换发动机的话也没必要一定要换个新的,再制造的发动机性能和新产品一样,价格却便宜一半,对消费者来讲既经济又实惠。”陈炳炎说。

  名词解释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据了解,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是指把旧汽车零部件通过拆解、清洗、检测分类、再制造加工或升级改造、装配、再检测等工序后恢复到像原产品一样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的批量化制造过程。从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企业,应当具备拆解、清洗、制造、装配、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并且具备产品再制造的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此外还要具备检测鉴定旧汽车零部件主要性能指标的技术手段和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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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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