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平行进口”有望抑制价格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09:36  华商报

    名词解释

  平行进口:是指除了总经销商以外,其他进口商也可从汽车产品原产地进口商品,这类商品一般售价比较低。

  VIN码:它相当于进口汽车的“身份证”,由17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分别代表生产国别、厂家、车型、发动机型号、出厂顺序号等信息,每辆车的VIN码都不相同。

 
  据悉,近期国家商务部将针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一些配套《细则》,其中“平行进口”制度的实施将给“削弱权利”的汽车经销商带来福音。

  ■老《办法》让经销商利益难保证

  根据《办法》规定,经销商由汽车厂商授权获得销售资格,经销商必须在厂商指导下统一形象,按区域统一销售。厂商几乎以零成本获得经销商资源,并控制经销商发展命脉。汽车厂家对经销商拥有生杀大权,因此几乎可以随意调整没有授权的经销商投放车辆的额度。《办法》加强了厂家“集权”,使未获授权的经销商经营灵活度大大降低,使整个汽车销售渠道处于不平衡状态,也不利于整个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办法》出台后,国外汽车厂商通过总经销商的销售模式占了主导地位。而总经销商作为产品、品牌、维修等一些核心资源的提供者,形成对进口汽车销售环节绝对的控制和垄断。总经销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严重不平等,而且现行的品牌授权经营制度缺乏对经销商利益必要的保障。经销商为取得授权不得不付出高投入,而过分受制于总经销商,利益却得不到必要保障,这已成为《办法》的“软肋”。

  ■新《细则》有望规范进口车市秩序

  据悉,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对汽车市场进行了调查,制定出《进口车品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从多个方面规范进口汽车市场秩序,平衡参与各方的利益,改变总经销商与经销商的不平等关系。近期,针对《办法》的各项《细则》将有望出台。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表示,自《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由于缺乏细则,导致国外公司通过将国产车和进口车并网销售,加大了对销售网络的控制,因此,现在有必要进行完善。必须平衡国家、进口汽车总经销商、经销商、汽车行业和消费者各方的利益,建设平等的工商关系。

  对于将出台的《细则》,虽然具体内容还没有眉目,但业内人士期望此次调整能平衡进口车中方和外方之间的地位,从而在渠道上、价格上都能平等竞争。陕西中起汽车销售公司武威强说,希望《细则》能支持有条件的进口车经销商直接从国外汽车企业进口汽车产品,抑制总经销商对货源及价格的垄断;对总经销商垄断权利制定出限制性规定,抑制总经销商的垄断权利。如果《细则》确实对经销商利益能够提供更好保障,经销商的压力会小一些,发展会更快一些。

  ■“平行进口”将抑制价格垄断

  据了解,在即将出台的《办法》相关细则中,商务部将通过鼓励“平行进口”等措施抑制外资总经销商的价格垄断。实施“平行进口”后,商务部授权的经销商可申请到3C证书,凭3C证书到认证机构申报进口车辆的VIN码,凭进口车VIN码可在各口岸检验局办理入境和车辆注册手续。这样可以扩大进口车的竞争,改变总经销商对货源和价格的垄断。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检测结果显示,去年进口汽车价格呈现“大涨小落”的走势,截至去年9月,进口汽车价格比2006年年末上涨4.0%,月均涨幅为0.39%。其中进口轿车价格上涨6.42%。

  进口车价格高居不下,与进口车总代理一家独大有直接关系。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告诉记者,商务部从制定的《细则》中适当放开“平行进口”成为弱化外资对进口车市场的垄断行为的重要措施。“平行进口”存在“水货”,这里所说的“水货”并不是假货,而是通过非总经销进口的汽车。在对待“水货”问题上,大众汽车曾明确表示不为那些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的途锐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并且在进口大众的经销商维修,根据地区不同,需交纳5万元左右的建档费。陆虎、奔驰、保时捷均有相关举措不提供联保。对于“水货”今后的维修保养问题。贾新光说,按照国际惯例,谁销售谁负责。本报记者 王文凯

  相关链接

  目前,西安汽车市场上销售的进口汽车有西安金花宝马、西安瑞豪VOLVO、西安北星奔驰、陕西现代进口、陕西中起进口起亚、西安银桥韩国双龙、陕西新丰泰进口大众、陕西均盛雷克萨斯。在这些进口汽车经销商中,金花宝马为华晨宝马和宝马中国授权的销售商和服务商,西安瑞豪VOLVO总经销为中汽南方,西安北星奔驰为奔驰中国和北京奔驰授权的经销服务商,西安银桥韩国双龙的总经销为上海汽车工业销售公司。在这些进口车经销商阵容中,有直接从国外厂家驻中国代表处进货的,也有从全国总代理那里进货的。

  经销商卖车必须得到厂家授权,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其客观结果是,强化了厂家在厂商双方关系中的地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同一汽车品牌的网络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境内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

(编辑:王延东)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