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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王大鹏) 昨天是本市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Ⅳ标准的第一天,从昨天起,在北京再买国Ⅲ车将不能上牌,而卖国Ⅲ车的销售商也将被环保部门处罚。在京销售的轻型汽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停止销售和注册。
如果在3月1日之前购买了国Ⅲ新车,只要您的购车发票也是3月1日前的,那么您就可以在4月1日前凭购车发票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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