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紧箍咒”,是伤害还是促进?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通知称,该标准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地方标准主要针对1.5L以下的小排量车型,对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燃料消耗限值和噪声限值等多项指标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满足8大指标。据介绍,该标准还首次对小排量汽车设置了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的限值要求。排量不大于0.8升的小排量轿车,最高车速不小于130公里/小时;排量介于0.8L-1.5L之间的,最高车速不小于140公里/小时;0-100公里的加速时间需小于等于16秒;升功率要达到45KW/L。
国家有关部门可能将以上海标准作为重要参考,对小排量车制定一系列的技术标准。而对于整个小排量车市场而言,大多数并不能达标,这一技术的制订实施无疑是一大“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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