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声音
去年(2007年)12月,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在做客首都之窗时透露,奥运会召开期间,到底实行什么样的交通限行措施还不明确,如果长时间限行,车辆不能上路的话,“必然要考虑退养路费的问题,这点市民可以放心。”他提出,退费方式有关部门会研究,不排除折到下一年的养路费中。
限行政策应包含保障条款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物资学院法学副教授邹晓美
如果限行时间超过三个月,在公布的奥运交通限行措施中,就应该写有对司机的保障条款,昨日(1月23日),市人大代表、北京物资学院法学副教授邹晓美说,比如车船税是否应该部分退还,都应有所体现。
作为老师,她介绍,一些高校因有志愿者工作,会在奥运年选择提前放暑假;她建议部分企事业单位也可以自行制定政策,让员工放假,或同样实行错峰上下班制度,为奥运交通也出一份力。
邹晓美表示,作为市民,也作为人大代表,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这种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但如果限行政策实行时间超过三个月,就应尽早公示,征求市民意见,甚至可以召开听证会,让限行措施更完善。
对于一些市民提出的政府是否没考虑对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进行优惠,邹晓美表示,这些对司机的保障措施就应该在限行政策有所体现,如果限行超过三个月,就应返还相关费用。
奥运交通限行政策应尽早公布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
奥运会时,北京将有半数以上的机动车为其让路,昨日,市人大代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评价道,无论何种限行政策,政府都应尽早公布方案,以求最大地争取市民理解和配合。
王丽梅对奥运时期的机动车限行表示支持,但她说,无论何种政策都只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做法,对解决北京的交通拥堵不是长久之计”。
限行方案还未公布,但王丽梅代表给出了建议。她说,政府已进行了单双号限行、封存公车等方面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奥运会时应该不会只有这两种限行措施,所以在多种措施并行的前提下,政府可对公车出行、私车出行限定比例,不要全部封存,造成工作上的不便。“限行的基础原则是既要保证目标完成,又要减少给市民带来的不便”。
她同时说,面对奥运会,限行是必须的,所以政府应该提前向市民公布限行方案,向社会说明工作的难处,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么做,我相信,北京的市民都是通情达理的,最怕的就是政府工作不透明,为将来的政策推行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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