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交强险下月实行新标准 本月到期不续保将受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07:47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仇兆燕)从2月1日起,机动车交强险的保费和保额将执行新的标准,950元保12.2万。

   由于保费比老交强险便宜100元,一些交强险将在1月份到期的车主,计划着等到2月再投保。

   对此,中银保险车险负责人毕欣提醒车主,为省100元可能遭受大损失。

   首先,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其次,新规定明确:“对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一旦车主交强险断档,商业车险无法理赔交强险责任,其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只能自己负责。

   最后,交强险续保将享受10%的优惠,那么1050元优惠后就是945元。如果断档,即使您按照950元买了新交强险,很可能也无法享受优惠,价格反而贵了。

(编辑:赵京)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