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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面世 汽车业与能源协调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08:20  中国汽车报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面世汽车业与能源协调发展

  为配合汽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1月1日,北京市开始供应国Ⅳ标准燃油。王 冀 摄

  千呼万唤,素有“能源领域小宪法”之称的我国《能源法》终于向世人揭开了面纱。前不久,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2月1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在国务院下设一个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专家分析,我国很可能成立新的能源部。

  对汽车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汽车行业的发展与能源密切相关。有资料显示,我国70%的石油资源在交通运输领域消耗,其中大部分被汽车消耗掉。自2006年启动起草工作以来,《能源法》备受汽车行业人士的关注。他们认为,中国汽车业的长期、良性发展,需要这样一部法律,需要一个专门管理能源的部门。

  “汽车的发展离不开能源,汽车产业要为国家节能减排作贡献,需要和能源协调发展。”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付于武说。

  全国清洁、燃气汽车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认为:“汽车工业涉及能源种类很多,煤炭、石油、电、生物燃料等。《能源法》能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全面统筹、规划我国能源的发展,对汽车业的发展非常有利。”

  能源领域资深专家曹乐人认为,《能源法》一旦正式实施,对汽车行业的影响将十分深远。“汽车行业作为能耗大户,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能源法》将加快汽车产业增长模式的转变,推动节能技术发展,甚至可能改变汽车技术发展的方向。”他说。

  立法重要,执法更关键。有能源专家认为,现在我国提倡节能减排,却缺乏贯彻、落实,很多时候成了空喊口号,做表面文章。《能源法》虽好,如果执行不到位,成效就要大打折扣。

  清洁汽车和小排量汽车是受益者

  王秉刚指出,我国现行的一些不合理政策,阻碍了节能环保汽车和技术的发展。他举例说:“大家都说小排量汽车好,实际上中央、地方的很多政策、法规,还是有利于大排量汽车,不利于小排量汽车发展。柴油车燃油经济性明显高于汽油车,我国很多城市却对柴油轿车设限。”

  新能源汽车也面临同样的尴尬。无论专家、学者还是老百姓,都认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但我国还没有很有力的扶持政策出台。

  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的《能源法》出台,很可能带来全局性改观。“《能源法》在立法上为清洁能源的生产、汽车节能技术等的推广开了路。清洁汽车和小排量汽车会大为受益。” 曹乐人说。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我国将鼓励发展替代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和相关产品,今后将实行激励性价格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产品,将实行约束性价格政策。

  “根据《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我国会制定一系列配套产业政策,鼓励更多人使用小排量、低能耗汽车。”王秉刚说。

  如何改变多头管理现状

  能源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多年来却为多头管理所困。我国曾于1988年成立过能源部,当时是一个政企合一的联合部门,把能源领域的相关企业强行捆绑在一起。该部门短暂存在4年后,于1993年撤销。

  目前,仅在中央一级管理能源的部门就多达10来个。除了编制只有30人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外,还有国家煤炭安监总局、国家电监委、水利部以及国土资源部等。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大型能源企业,也都是部级或副部级建制。

  众多部门管理能源,运行成本高,行政效率低。各部门大多从自己利益,不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进行能源规划和管理。有专家指出:“燃油税这么好的政策至今出不来,其原因很大程度就在于各个部门的利益没有协调好。”

  “能源问题维系国家经济安全和民生,各唱各调的局面,对国家能源战略很不利。中国需要一个统一、协调的能源部门,从全局进行调度,综合、系统管理能源。”曹乐人说。

  由于成立新的能源部呼声越来越强烈,这才有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把成立能源主管部门一事专门提出来,并对其权责进行界定。

  由于能源问题牵涉利益方众多,权责划分不明晰,协调不好的话,能源部将难以长期立足。今后能源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如何做到权、责、利均等,互助协作,十分关键。

  还有人士认为,多头管理不仅是能源领域存在的问题,汽车等行业也存在同样问题。希望能源部的筹建,能够为解决汽车行业的多头管理起到带头作用。

  记者 刘成芳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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