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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挨撞也得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15:27  新民晚报

  假设,你被无辜打伤了,有人却要求你向对方进行赔偿,你会觉得荒唐吗?事实上,有车族或者关心汽车以及交通的人士,应该都知道这样的情况会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两个月前,有一天下午两时多,我从东莞返回广州,在中山大道的收费站停车交费时,意想不到的一声撞击把我吓了一跳。我赶紧往后面一看,原来是一辆满载着蔬菜的小型货车直直地对着我车后备厢来了个“飞吻”。下车察看,我发现两车都伤得不轻。特别是我新买不久的车,尾灯碎片洒了一地,后备厢盖也凹进去了一大块,看得我心疼极了。

  我忍住怒气,询问小货车驾驶员:“怎么回事啊?”人家回答说是刹车不灵了。接着又补充说他买齐了各种保险,让我等着保险公司来理赔。就在等待的时候,交警来到了现场,他们观察并拍了照,判定对方追尾负全责,让双方自行约时间把修车单据带齐到交警分局签订事故责任书结案。

  我本来以为,事情应该会这么简单地收场。却没料想,对方投保公司的理赔工作人员到现场后,理直气壮地让我赔付400元。我当时怀疑自己听力出错,明明是他撞的我,交警都说了是对方负全责,凭什么让我赔他400元钱呢?

  对于我的疑问,对方投保公司的理赔人员一边拿着相机对着车上贴的交强险标志大拍特拍,一边对我说:“因为你买了交强险,所以要赔400元。”我一听就纳闷,急忙打通保险理赔电话去咨询,没想到接线员果然回复说,按“交强险”无责方赔偿限额的有关规定,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另一方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没有过错的一方也要向对方“赔偿”400元限额内的财产损失。挂了电话,我只能发出一声长叹。

  如今,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但回忆起那次理赔的亲历,环绕在我心头的还是挥之不去的苦闷和费解:为啥明明是肇事方追尾负全责,我却得搭上宝贵的时间,来回奔波,办理各种手续,配合对方提出的复印各种保单、发票、驾照等系列要求。

  为了修车,我自己花钱打的,理赔咨询过程中还耗费了不菲的电话费,这一切不仅都要自认倒霉,而且肇事方还理直气壮向我索要“无过错赔偿”。唉,你说这叫什么道理。叶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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