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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定向增发 福田欲与戴姆勒直接合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08:04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刘霞

  “中国整体的经济环境特别是股票市场价格已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北京市领导和双方公司一再努力,但定向增发还是未获政府批准。”福田董秘办龚敏说

  尽管德国汽车巨头戴姆勒在中国商用车市场布局中的最后一子——重卡项目迟迟未落,但没有人怀疑这一招的杀伤力,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一再推迟的戴-克增发福田一事,终于有了明确的结果。在双方协议中股权交割日期过去整整一个月之后,11月30日福田汽车公开披露,向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定向增发之事已经终止。但双方并没有就此“分手”,公告中“双方同意将讨论进一步的合作并探讨在中、重卡领域合作的可能性”的语句让双方下一步的合作方式充满想象空间。

  “曲线合资”夭折

  三年前,福田汽车与戴-克公司就双方在商用车方面进行合作便有了浓厚的兴趣,但一直受阻于“外国汽车厂商在华成立的合资乘用车和商用车企业不得超过两家”的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因为当时戴-克公司在华已经分别与北汽集团和江苏亚星集团合资。于是,2006年底,双方作出了通过戴-克定向增发福田股份展开合作的决定。

  根据协议,戴-克公司将用8.2亿元人民币认购福田汽车2.97亿股新股,持股24%,绕开了达到25%即为合资公司的政策限制,实现“曲线合资”。但该计划却因福田汽车股价一路飙升等原因迟迟未获政府部门批准。增发方案公布之后,福田汽车股价从2006年底的3元,一度上冲至接近18元,超过增发价6倍以上,即便与11月30日福田汽车10.76元的价格相比,每股收购作价仅2.76元,也足以让戴姆勒在“曲线合资”中净赚24亿元。

  “中国整体的经济环境特别是股票市场价格已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北京市领导和双方公司一再努力,但定向增发还是未获政府批准。”福田董秘办龚敏向《财经时报》解释终止增发协议的原因。

  恰好此时戴-克已经从亚星奔驰撤资,而戴-克公司已分拆为戴姆勒和克莱斯勒两个公司,福田汽车将来的合作对象将是戴姆勒集团,对其而言,已不存在汽车产业政策方面的法律障碍。

  于是,双方在11月30日签订了《合作(谅解)协议》,达成新的合作意向,考虑建立一家中、重卡合资企业及其他合作方式。“最终合作形式和合作条件将取决于双方的协议。”龚敏说。

  与此同时,资金并不充裕的福田汽车,放弃了向戴-克增发的同时,抛出一份新的融资方案。从新方案中,一家由双方共同出资的合资企业已经可以初见端倪。

  直接合资

  有别于原方案增发对象只有北汽控股和戴-克公司,新方案的融资对象包括福田实际控制人北汽控股和其他特定投资者,各方将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公告显示,新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0000万股至11120万股,其中北汽控股拟以现金认购4000万股;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不超过7120万股。北汽控股认购股份的价格为9.88元/股。在募集资金总额方面,本次发行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12.32亿元,与原方案拟募资11.72亿元相比,差别不大。

  在募资投向方面,前后略有差别。此次将全部投入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项目、北京客车分公司完善产品品种建设项目、轻型客车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欧马可汽车厂产品升级换代建设项目、汽车工程研究院二期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而剔除了原方案中的欧曼重卡车身焊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业内人士分析,有可能留在双方成立合资公司之后进行改造。

  但国泰君安分析师张欣却认为,是否成立合资公司关键是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政府对汽车产业调控的限制还是比较严格,中外双方可以私下达成任何协议,但如果政府不批准,都是白搭。”张欣进一步解释道,不是政府部门故意刁难,不能进一步合资说明确实有不可逾越的东西。

  张欣所指的“不可逾越”之处,除了产业政策中对建立合资企业的要求,还在于戴-克方面在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小气”,一度让政府部门认为其不能有效提升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水平,而另有他求。

  事实上,受“曲线合资”未果影响,如果戴姆勒拿不出真金白银和先进的技术与福田合作,恐怕很难在日益看涨的中国重卡市场分得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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