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戴克”改名方案通过 更名之争战火暂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8日 16:54  盖世汽车网

  在2007年10月4日举行的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股票交易所简称DAI)特别股东大会上,正式通过了将该公司名称改为Daimler AG,并获得约98.76%的绝大多数股东投票认可。这次会议共计约5000名股东参加,约占全部股东的51.6%,会议举行地点在Messe柏林展览场举行。

  投票背后难掩历史遗留旧怨

  回顾戴姆勒公司发展的历史,我们知道它今日的辉煌与早年Carl Friedrich Benz先生和戈特利布•戴姆勒两位先生各自创造的辉煌过去无法分开,是资本的力量使两家势均力敌的企业走到一起,共同创造出如今这个世界知名龙头企业,然而今天的成功并无法消除两个品牌各自的影响力。在公司改名这个问题上,公司管理层与股东们就为新公司名称分为两派,即一派拥护以Daimler为名称,而另一派不放弃BENZ的称谓,他们认为如果使用Daimler,那么Carl Friedrich Benz先生的功绩会被抹杀。尽管10月4日的投票Daimler派获得大胜,但是仅有51.6%的股东出席,并不能够体现全体股东意愿。

  充满了“求同存异”原则的下属企业命名规则

  虽然股东投票选择选择了Daimler作为新公司的名称,但是在新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无处不体现出对新公司对旗下众多强势品牌们以“求同存异”原则作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到各品牌的历史及现实影响力。

  作为企业更名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司在德国及世界各地的生产工厂及销售单位也都将有序地进行更名,其更名的指导原则是将公司名称“戴姆勒”与公司拥有的“品牌”严格区别开。这个公司名称仅用于作为处理政治决策者、公众、金融市场、公共媒体、以及公司员工识别公司之用,与之对照,公司所拥有的品牌,如“Mercedes-Benz”“Maybach”、“smart”、“Freightliner”、“Sterling”、“Western Star”、“Setra”、“Thomas Built Buses”、“Orion”、“Mitsubishi Fuso”等只作为针对广大消费者识别公司产品的“商业名片”。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分公司以几种品牌一起进行生产、销售产品;无论在什么地点,只要以一个整体的角度提及公司,公司名称都被称为Daimler。对于生产单一品牌产品的工厂与销售公司,它们都以该产品品牌作为自己命名的依据。但也有例外,即除了位于美国加州Palo Alto,以及印度Bangalore,其他地点的研究中心均以Daimler命名,而产品开发中心则以各自产品的品牌命名。

  原财务服务分支机构(financial services division)将命名为戴姆勒财务服务公司(Daimler Financial Services)。

  专一销售Mercedes-Benz产品的公司将在所在国以Mercedes-Benz命名,这些国家有德国、埃及、阿根廷、比利时、巴西、中国、丹麦、法国、希腊、印度、印尼、意大利、日本、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乘用车)、荷兰、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瑞士、塞尔维亚与黑山、新加坡、斯洛伐克、西班牙、韩国、泰国、捷克、英国、匈牙利、美国、越南。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