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7月起随交强险征缴专题 >正文

北京市法制办称车船税税额尚未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4日 09:34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其中小型客车的税额从现在的每年200元提高到480元”。市法制办对此称,车船税的缴费额还没有最后确定,该报道不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各种车型的具体税额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是给出了大致范围,如大型客车税额为每年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这个范围划得比较宽泛,制定具体税额的权力交给各省级人民政府。前不久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将北京市的小型客车车船税定为每辆480元,微型客车定为每辆300元。目前《办法》已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第一次讨论,但最后的车船税的缴费额还没有确定,预计在近期会向社会正式公布。

(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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