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7月起随交强险征缴专题 >正文

车船税意见征求延长 小排量车车船税涨幅拟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10:05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 昨天原本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但市政府法制办表示,为了更多地吸取市民的意见,办法征求意见时间延长四天,到下周一截止。据透露,微型客车和摩托车有望减少车船税涨幅。

  截至昨天,共有664位网民对《办法》发表意见。按照法制办公布的送审稿规定,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车船税将由每辆每年200元分别升至每辆每年480元和360元。而此次征求意见中,九成以上网民对这一车船税税费的提高依据和标准提出质疑和反对。有网友表示,调整幅度不应一刀切,而应按排气量分档次收费;还有观点认为,税率应区别公、私之分,公车税率应远远高于私车。

  对此,法制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会考虑减少排量小于1.0升的微型客车车船税的增加幅度,“但送审稿中关于小型客车车船税的征收标准改变可能不大”。同时,摩托车车船税也有可能会下调,“现在的方案是由每辆60元(二轮)、80元(三轮)统一提高到180元,但国家规定上调幅度在一倍左右,所以有些偏高,我们会再研究。”该负责人表示。

(编辑:hh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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