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李佳丽
4月8日,北京的刘家辉律师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征求车主授权委托,拟于本月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保费听证申请”。
至此,推行了9个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正由赔付争议陷入了一场更大的风波,而风波的矛头直指保监会的监管模式。
风波起因
无责也要赔400元
“别人撞我的车,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也给我修了车,但我却要赔他400元。”刘家辉对于交强险中的条款不能理解。
刘家辉告诉记者,有相同遭遇的车主并不是少数,目前已经有车主向他所在的德润律师事务所发出委托。“我们打算在本月的23日或25日开一个全国机动车车主代表座谈会,广泛征集车主对于交强险的各方面意见,统一汇总后于26日正式向保监会提出保费听证申请。”
争议焦点
保费高赔率低
“过去商三险,我的保费不到500元,现在缴纳交强险反而增加到了1050元。过去三者险保10万元,现在交强险只保6万元。”费率提高,保险金额下降成了消费者对交强险最大的质疑。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更是面对媒体直言:“交强险是否是用强制性制度的方式,给保险公司送上的一份大礼?”刘家辉认为,交强险让消费者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责任,而且其保费却有很大的压缩空间。
对此,华泰保险公司车险部资深人士周楷表示,目前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死亡补偿金合并,都超过50万元。但由于交强险不设免赔,涵盖面虽宽但保额仍然较低。正是这种巨大的差额部分,使得车主仍需购买商三险作为补充。
无责赔付有无道理
据了解,交强险除保障人身伤亡外,还要保障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且实行“无过错赔偿”。在交强险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以20%计算为400元。
刘家辉认为,交强险保费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这是不公正的,“等于让守法者为违法者买单,现在有那么多交通罚款,为什么不用这些钱补充救助基金?”
根据有关法规,国家设立救助基金,在发生抢救费用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等情况时,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刘家辉认为,如果能使交强险集中于对人的保障,减少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同时合理解决救助基金的来源问题,将会使其保费有大幅度下降。
律师观点
费率应由三方共审
对于交强险业务来说,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不盈不亏”,并要求实行分账管理。
根据相关的规定,目前保险公司都是自行计算是否盈利,并没有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计算和审批。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对此表示,不同的财务核算方法,盈利计算的结论有所不同。“正是这种由保监会一家审批的立法行为,成为让交强险陷入争议的根源之一。”吴冬表示。
《保险法》第7条规定,保费有较大调整的,可以举行听证。若是保险公司对外宣布公司不亏不盈,就无需调整保费,那么消费者连听证的机会也没有。吴冬说:“保监会的这种做法没有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而是站在行业的角度。要解决目前消费者对于费率的质疑,只有由专业的会计审计机构计算出费率,而后保监会会同公安部、交通部,三大部门共同审批,这样对消费者来说才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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