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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鸣区扩至五环路内 违规司机将被罚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7: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 自4月15日起,本市禁止机动车鸣笛范围从四环路以内扩展到五环路(含)以内,违规司机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此前本市只规定在四环路内禁止按喇叭,现在将范围扩大到了五环路以内。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喇叭时,司机不得连续按鸣超过3次,每次按鸣不准超过半秒,喇叭音量不准超过105分贝,这种情况下摁喇叭主要是为了避险。

  交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禁止司机鸣笛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确实有难度,路面民警要想在车流中准确找到违法鸣笛车辆本身就不容易,而且即使找到了还有可能遇上司机不承认。“这项规定需要司机自觉遵守,做到不违法鸣笛,因为噪音除了对安全驾驶不利外,还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影响。”交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看来,这项规定的有效实行还需要时间,路面民警将加大检查力度尽力执法。

  司机反应

  紧急情况不摁不行

  昨天下午,记者随机采访了不少司机,他们表示在目前的路面状况下“不摁喇叭还不行”。司机王先生说,在行驶过程中车前经常会突然出现行人或者非机动车,也经常会遇到突然违法并线、加塞的司机。这些情况下,喇叭的提示功能十分重要。

  王先生说,有些司机乱摁喇叭的行为确实需要整治,比如在拥堵路段上,明明前方已经走不动了,后面的司机还使劲长摁喇叭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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