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昨天(2月12日)发布了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在措施中提出,1999年以前注册登记的高排放黄标车将不能在本市办理过户手续。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1999年以前注册登记的高排放黄标车不得在本市办理过户手续。高排放黄标车每季度进行一次环保和安全检验,一个检验周期内三次检测不合格的,依据有关程序强制报废。凡满足国Ⅲ及国Ⅲ以上机动车排放标准带车载诊断系统OBD车辆,在新车登记后6年内,可每两年进行一次环保检测,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高排放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的经济鼓励政策。今年年底前,本市将淘汰更新2580辆公交车和5000辆出租车。
目前,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征求意见稿已在市环保局网站发布,市民如有建议,可在2月2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daqichu@bjepb.gov.cn。(记者革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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