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3月份,本报汽车版的“日报调查”栏目曾经做过一个关于不文明驾驶行为的读者调查,本来仅仅是想调查一下哪些不文明的驾驶行为最令人讨厌,但结果,读者的参与热情之高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读者发来的电子邮件几乎将我们的邮箱撑爆,更有许多读者写了整页纸的感想传真过来,表达的都是对种种不文明驾驶行为的深恶痛绝。在我印象中,那期的“日报调查”是迄今为止参加者最多的一次。
将近3年过去了,为什么旧话重提?因为最近广州正在开展交通大整治,交通秩序的好转大家有目共睹。但是如果我们的驾驶文明程度不提高,这种良好的交通局面恐怕很难持续。
不文明驾驶行为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在我看来,任何妨碍到其他人的正常交通行为的,就是不文明驾驶行为。除了强行并线、乱鸣喇叭这类比较明显的之外,在繁忙的路口慢腾腾地起步、在没必要时开远光灯等,也属于不文明驾驶行为。相反,文明驾驶的核心,则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尊重。
和违章驾驶不同,不文明驾驶不会受到处罚,正因为如此,它的危害在某种程度上比违章驾驶还要大,因为现实中,绝大多数人都会尽量避免违章。
广州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到底有多严重,相信每个司机都有体会。我们每天在广州大桥、洛溪大桥,或者内环路的某个匝道路口都能看到很多起因为不文明驾驶而引起的轻微交通事故,这些事故本身造成的损失并不大,少则几百元,多也不过上千元。但是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却非常大。据说高峰时,广州每天这类小事故多达上千起,假设每起事故造成该路段堵车半个小时,每天因此造成的社会损失有多大,感兴趣的人可以自己算算。
广州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汽车社会,汽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的构成主体,一个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相信是所有人都期盼的,但仅靠管和罚,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大家都想着快别人一步,大家的底线都是不违章就OK,那么我们就永远只能在乱与堵中互相抱怨。(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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