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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焱:政府应正确引导汽车战略联盟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8:41  中国汽车报

  2006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曾做过题为《中国汽车产业企业战略联盟研究》的报告,主要目的是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迅速培育中国汽车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近日,该课题的负责人郭焱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郭焱首先给战略联盟下了个定义:战略联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对等实力或者互补资源的企业之间,采取任何股权或非股权形式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长期联合与合作协议组织。

  郭焱认为,目前影响中国汽车战略联盟发展的原因有四点:

  第一, 中国汽车企业还没有意识到战略联盟是企业迅速做大做强的主要手段,没有主动去学习联盟管理技能。具体表现为:在合资企业签约中,使用中方技术免费,联盟伙伴选择不当,合作模式选择不当,缺乏合作与竞争策略和风险控制手段等。

  第二,中国汽车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没有联合起来一致对外。跨国公司在实现其在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使合资企业的中方利益最小化。

  第三,联盟层次低,产业链上高利润联盟少。中国汽车企业战略联盟主要集中于整车生产和低附加值零部件制造领域,而关键的整车设计、动力系统研发、零部件互购和OEM供应,以及后市场领域的联盟则很少涉及。

  第四,中国汽车行业中现有的战略联盟(主要是合资企业),由于中方与跨国汽车公司在技术、品牌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巨大差异,使联盟的发展被外方所控制,成为跨国汽车公司全球战略的一个棋子,中方的联盟目标根本不可能达到。

  对于现阶段国家应采取何种方式手段促进汽车行业的联合重组,郭焱认为,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企业间联盟工作的有效开展。

  首先,中国汽车业重组与联盟在国内和国际应各有侧重,国内企业间应重点进行并购重组,与跨国汽车公司应侧重战略联盟。

  其次,重视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形成基于各自核心能力的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共对市场、同获利益的供应链战略伙伴关系。

  再次,战略联盟是市场行为,政府应避免联盟对象选择上的“拉郎配”。特别是在企业领导的激励机制中,应将其是否利用战略联盟为自主开发做出贡献作为考核依据,引导企业走利用战略联盟迅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道路。

  总体判断:联合重组包括战略联盟与兼并收购两个方面。中国汽车产业应该先采用战略联盟模式迅速提升核心竞争力,再用兼并收购的模式提升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李智峰)

(编辑:卿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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