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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撞伤不如轧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8:49  大河网-大河报

  据本报报道,备受关注的河北司机马英豪交通肇事二次碾轧致人死亡案审理终结,1月5日上午,法院公开宣判对马英豪执行死刑。此起恶性事件发生在2005年12月27日。当晚,河北省石家庄青园街发生一起黑色本田轿车撞倒一行人后又掉头返回将该行人碾轧致死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这起案件当事人马英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独有偶。去年4月4日上午,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双江小区内,一名姓陈的老年妇女在散步时被一辆正在倒车的帕萨特轿车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就在所有人以为这仅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的时候,安装在小区门口的监控设备提供了陈老太被撞倒的全部过程。令人吃惊的是,录像显示陈老太在被车撞倒后,该车在停了几秒后,竟又反复倒车、前进,无情的车轮先后5次碾轧过老人的身体……

  其实,诸如此类的二次甚至是多次碾轧行人的交通事故并不罕见。一名司机甚至还算了一笔账:撞伤了孩子,你花的钱绝对可以供这个上小学的孩子考博士了;撞伤了老人,赡养老人的义务全权交给你,老人以后有个好歹,也会被认作车祸留下的后遗症;不如撞死了,一次性赔清,省得家属纠缠。

  那么,你认为,马英豪被判处死刑亏不亏?作为一名司机,如果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你会怎么处理?通过此案你明白了什么道理……无论你有什么样的看法和观点,都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将选择精彩的故事和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刊登。

  同时,我们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与汽车生活有关的讨论话题,欢迎你积极参与,没准儿你出的题目将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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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司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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