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7月起随交强险征缴专题 >正文

车船税将“两税合并” 草案已通过经国务院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10:04   新京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孟斯硕)昨日,记者从国税总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草案)》已正式得到国务院审议并通过,新的草案将被进一步修改后公布施行。

  为统一税政、简化税制,有必要对现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合并。

  据了解,我国车船使用税按照纳税人的国籍分为两种,车船使用牌照税是为约束国外的纳税者制定的政策,而车船税是为约束国内纳税者的政策。新的车船税将把这两个标准统一,将有利于内、外车船使用者的税赋公平,并增加税收的透明度。

(编辑:hh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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