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汽车召回制度任重而道远
自2004年10月1日算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转眼已实施2年多。此间,先后有20多家国内外汽车厂商实施了50多次召回,涉及的车型近60种,召回车辆超过42万辆。汽车消费者的权益无疑受到更有效的保护。
但不能由此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就已经很好地解决了问题。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布召回规定落实情况时透露,在国内部分地区情况并不理想。质检部门还发现,由于顾忌召回的成本投入和负面影响,某些厂家在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后,往往打着“售后服务”或其他名目的幌子,与消费者“私了”。
最近,因更换固定轮速传感器(此轮速传感器与车辆ABS系统集成)两个螺丝及增加弹簧垫片一事,业界更是发动了一场广州丰田是否涉嫌“隐性”而非“公开”召回的“讨伐”。据悉,从7月下旬开始,部分凯美瑞车主陆续接到经销店就上述两个螺丝返店检修的通知,但广州丰田售后部门却否认此为召回,原因是目前并无事故报告,螺丝即使不更换也不会导致安全问题。
不过,国家质检总局则对此明确答复,这关键是要看更换螺丝的具体部位,如果涉及安全部件,广州丰田应当按规定公开召回。业内人士也认为,广州丰田因未造成安全事故,就“自认”更换行为为“售后服务”而非“召回”,这也是缺乏常识的表现。在国外,包括丰田在内的汽车厂商实施召回时,都是厂家通过自查发现安全隐患从而主动召回。(朱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