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洋) 距离12月31日的车船使用税征期还有一个月,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各区征收情况非常顺利,七成左右的车主都缴纳完毕。
临近征期尾声,地税局再次提醒没有缴税的市民尽快缴纳。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者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明年车船税随交强险征收也在计划之中。记者了解到,日前北京市地税局和北京市保监局已经联合召开研讨会,敲定明年车船税和交强险捆绑的最终细节问题。作为代收代缴的保险机构,必须在保单上打印税收的相关信息。交强险保单明年也可以作为完税凭证使用。如果衔接顺利,明年1月1日起,车主将可以开始随交强险缴纳2008年度的车船税。
(编辑: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