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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后价狂跌车主苦不堪言(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2:48  北京商报

  市场缺失

  降价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现实的情况对消费者而言并不乐观。

  来自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在一篇文章中谈到,刚刚购买了新车就降价了,消费者要求销售商赔偿,这在法律上没有根据。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上有关于赔偿或者退货的规定,但都不适合这种情况。吴冬律师强调,有些消费者表示买车时经销商口口声声保证不会降价,但不到一个星期就降了一万多元,自己感到受了欺骗。然而这样的情况也不受法律保护,因为这是空口无凭的事情,而出诉讼是需要证据的。

  商报观点

  合理定价是品牌诚信基石

  截至8月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75万辆,而经济向好又保证了北京汽车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百家齐亮相,百车齐争名”早已打被了“老三样”一统天下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前8个月就有60余款新车、改装车上市,汽车生产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此时,已经不单单是产品的价格、性能和安全,诚信成了企业赢得消费者的基石。

  试想,一个新产品的上市,除了定价合理,消费者还会考虑品牌,而面对一个频繁调整价格的品牌是不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的。而合理的定价,不单能赢得市场广泛地认同,还会在无形中给竞争对手以压力;而新车定价不合理,其一很难赢得市场认同,同时还容易成为对手争取消费者的武器,就像上面说到的,不管最终是否补偿,其品牌忠诚度都要大大地打上一个折扣。

  新车定价虚高,似乎已经成了市场不成文的规矩,但面对面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谁失去了诚信,说得轻一点,是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说得重一些,最终失去的将是消费者,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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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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