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客车企业准入制度将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13: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客车整车企业生产资格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客车整车企业生产资格提出了新的要求,此举意味着客车企业准入制度将实施,同时客车企业面临新的洗牌。

  征求意见稿按照车身长度不同将客车生产企业分为A、B两类。A类企业是具有生产车长不小于6米客车能力的企业;车长小于6米,但车身主要覆盖件是以非冲压方式生产的客车企业也按A类企业进行审核。B类企业指具有生产9座以上、车长小于6米客车的能力,且车身主要覆盖件是以冲压方式生产的客车企业。

  在征求意见稿中,两类企业在生产能力、规模、条件以及设计开发能力等方面均作出了不同的要求。其中A类企业要求与客车生产相关的总资产额(不含土地价值)不小于8亿元人民币,且净资产(不含土地价值)不小于3亿元。企业现有客车整车产品的国内、外年销售总额(近三年平均值)应不小于10亿元。B类企业要求与客车生产相关的总资产额(不含土地价值)不小于18亿元,且净资产(不含土地价值)不小于5亿元。企业现有客车整车产品的国内、外年销售总额(近三年平均值)应不小于20亿元。在自主品牌上,征求意见稿要求两类企业自有品牌客车产品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不小于50%(近三年平均值)。

  长度6米以下客车利润较薄

  据了解,两类企业的准入标准相差甚远,主要体现在对生产企业的总资产和销售收入的要求明显不一样。生产规格较小客车比生产规格较大客车的门槛几乎高一倍,这是因为目前我国6米以下客车的多用冲压方式生产,其安装车间的投入较大;此外,此类企业多外购车身,然后改装或拼装成客车。

  据悉,由于6米以下客车的利润较薄,多数客车企业均不生产此类客车。

  一些资质不够的改装厂向某些有客车整车生产资格的企业购买合格证,而这种做法是国家所禁止的。但据推算,这类非法客车占据客车总产量的一半左右,因此有关部门决定从生产源头堵住安全隐患。

  一家客车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客车整车企业的准入门槛, 一些无法满足条件的客车整车企业将被撤销整车生产资格。这将给目前的客车行业带来一次大清理。(记者 黄涛)

(编辑:李重)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