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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目击者向司机要封口费又向家属要线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09:19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一场车祸让曾某的腰包鼓了起来,在向肇事司机索要了1.24万元的“封口费”后,他又将司机“出卖”给了死者家属,拿到5万元线索费。昨日,朝阳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退还司机1.24万元。

  去年7月25日晚上9时,天津司机梁某驾驶着一辆无牌照铲车,行驶到朝阳区姚家园路时,将骑车行驶到此的邰女士撞死。梁某没有报警,而是逃逸。这一切让途经此处的曾某看到。梁某哀求曾某不要报警,承诺给曾某“封口费”,并分两次交给曾某7800元。

  事发几天后,曾某再次路过事发地时,发现死者的丈夫立起一块“寻找目击者”的木牌,悬赏5万元征集车祸线索。曾某立即联系梁某,告诉他死者家属发出悬赏启事,要求梁再付2万元,梁某借了4600元再次交给曾某。

  由于嫌梁某给的钱少,曾某最终以目击者的身份将真相告诉了死者的丈夫,梁某被警方传唤,曾某得到了5万元酬金。梁某在看守所里得知自己被曾某“出卖”后,将曾某索要“封口费”一事告诉警方,曾某随即也被逮捕。

  朝阳法院一审认定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做出上述判决。而梁某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33万元。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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