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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会使用灭火器车主的一个小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8:27  深圳商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一辆私家车在107国道上突然起火,由于当事司机不会使用车上的灭火器,错过了最佳扑救时机。当消防部门接警后赶到现场扑救时,靓车已被烧成一堆废铁。消防民警感叹说:“如果司机会使用灭火器,损失就不会这么惨重!”

  消防民警介绍说,昨天上午,当车辆起火后,司机先是拨打119报警,随即从后备厢里拿出灭火器想先行扑救。由于不懂得如何操作,他心急如焚地在现场阅读起《使用说明书》,当他好不容易将干粉从灭火器内喷射出来时,火势已经失控。宝安消防大队民警赶到后,虽然在数分钟内扑灭了大火,但为时已晚。

  宝安消防大队消防民警介绍说,我市机动车数量已达80多万辆,且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绝大多数车辆都配备有消防器材。但由于缺乏消防知识培训和学习,很多司乘人员都不懂得如何使用灭火器,这种情况在私家车中表现尤为突出,致使在出现火警时,只能望火兴叹。仅去年一年,宝安辖区就发生了183起机动车火灾,而驾驶员会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的不足20例。警方说,汽车火灾大多是由于汽车的电路线老化,在汽车启动时,短路处打出的火花引燃发动机上的油污所致。火警出现后,司机应马上停车熄火并切断电源,关闭油箱开关,立即离开车厢,用随车灭火器扑灭火焰,做好油箱防火防爆工作,同时报警求助。警方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在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同时,要学会使用随车灭火器,千万不要让它变成摆设。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张清华通讯员孙善文实习生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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