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产品中方不能做“隐身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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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1:11 南方都市报 | |||||||||||||
随着本月《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开始正式执行(以下简称《办法》),近年来,合资企业国产新车标识没有出现产地或中方企业称谓的现象将一去不返。记者获悉,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该文指出,今年2月起,凡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产品必须符合《办法》规定。资深汽车行业分析师认为,《办法》的出台,对汽车产业的显著意义在于给中方制造能力“正名”,增强中方平等对话的权利,防止中国汽车企业变相沦为默默无闻的组装厂,从而保证在合作中获得更多平
《办法》指出,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同时,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进行组合或将各自注册的汉字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 《办法》同时规定,各家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按照《办法》规定调整车型车身外部标识,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正容”,否则暂停有关车型出生证。记者另悉,这一要求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对面向国外市场的汽车和进口汽车不做统一要求。 这一规定意味着,当前合资企业在国内生产的车型上,淡化或没有中国制造商名称或车辆产地的标识的现象将得以杜绝。而这一方面在豪华车上最突出,此前奥迪、宝马等已国产的豪华车,其外部标识与同品牌进口车基本无差别。一汽大众奥迪事业部公关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外部标识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肯定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但新的标识使用方案目前尚未明确。 本报记者 朱卓华 实习生 朱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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