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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中执法 不可急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1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近日媒体报道说,城市交通管理将向着“暗中执法”的方向发展。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司机对此广泛关注,毁誉参半。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至少要着力解决两大问题。

  建立完善的配套交通设施,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是推广交通管理“暗中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停车场地严重不足”、“路标路牌指示不明”、“交通灯设置不合理”等,常常会令驾驶者无所适从,陷入“被动违章”的困境;车辆数量激增与配套设施落后的矛盾也应协调解决。

  明确执法目的,完善相关制度,是推行“暗中执法”的有力保障。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不为一己私利,故意在一些交通设施不完善的路段设下埋伏,等候驾驶者进入罚款陷阱;执法人员还应当正人先正己、摒弃私心杂念,确保普通车与特种车、官车与民车、营运车与非营运车在“电子眼”面前一律平等,并且及时消除普通老百姓的误解———惩罚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此外,执法部门还应当对处罚的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如何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处罚违章行为时,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保障相对方———驾驶者依法所享有的知情权、陈述权、抗(申)辩权,不因行政机关的过失、疏忽而被变相剥夺,均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只有这样,“暗中执法”才不至于阴暗,才能获得广泛支持。(唐小明、杨慧英)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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