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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涨价不仅仅是一种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0:12  青年参考

  身处媒体行业,常常免不了自嘲:去年的旧闻改改时间今年拿来当新闻发布,往年的故事来年不知怎么就演变成了事故。所以自己心里也明白,历史故事从来只讲给那些记性不好的人听。譬如中国车市2005年1月份的平均价格比2004年12月份有一定程度回升,人们当时普遍感到惊讶,疑问号写满了大街小巷的报刊厅。2006年1月份的今天,车市部分车型价格相比2005年12月又有了回升,而这也再次成为新闻事件成了人们乐于关注的话题。

  人们也往往只看到了一种现象,常常忽略了现象背后的本质和真相。正如2006年元月伊始至今多达40余款车型的涨价,就不仅仅只是一种现象。部分车型涨价的原因,据说除了广州本田飞度解释是为满足06款新雅阁的供应,集中精力生产雅阁,导致飞度产量相对减少,引起价格回升之外,媒体普遍认为这是经销商们摆脱销售任务重压,追求利润的行为。同时也得出“价格回升只是一个短期行为”的结论——笔者以为,价格回升当然只是一个短期行为,但绝不是偶然行为,因为,车市涨价——

  反映了一对矛盾

  2005年4月1日宣布执行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把一对矛盾公开化了,即汽车生产和制造商同汽车经销商之间的矛盾。政策强调汽车生产厂商主导地位的同时,也一股脑把越来越严峻的市场销售难题抛给了大大小小的汽车经销商。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渠道之间的协作互助,共同进退成了一边倒的依附关系。汽车生产和制造商的发言权得到增强的同时,也意味着他们理论上拥有了判定下游经销商生死命运的权力。不管这个政策的制订是政府防止下游渠道终端进行价格垄断的权宜之计,还是扶持鼓励外资加大投资力度,推动中国汽车工业加速度前进的明智之举,这个矛盾毕竟造成了。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直到现在,《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仍然无法实质性推动,而经销商为什么在车市价格下挫的大趋势下忤消费者意逆市涨价(请注意——所有涨价行为都是经销商单独行为)。这不能说成是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一种对抗(某方也许已经不具备了对抗资格),但无疑是一种反抗——经销商明白话语权的丧失意味着什么,也清楚赢利空间的压缩意味着什么。如果说中国汽车制造是在为跨国企业打工,赚取了一点加工制造费的话,那么汽车经销商们则是在为中国汽车企业打工,领取了一点“车库”租金和一点年终奖金。

  “2005年上半年,车市好转的时候,汽车生产厂家争相‘扩产’了,2005年下半年车市进入平缓增长期后,他们又开始‘压库’了”。一位经销商朋友的无奈讲述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冲锋陷阵也好,负隅顽抗也好,各个汽车品牌的经销商都无法摆脱因远离决策层,只能单向接受并坚决执行“最高指挥部”战略部署的命运,这其中多少有些盲目,可哪怕是地雷阵,你也不得不闯!

  矛盾也有消极矛盾和积极矛盾之分。在汽车生产商压力舒缓,放松管制的时候,经销商也许会采取单方面的降价和涨价行为(前者是为了完成任务,后者是为赢利),但未来随着二者关系的规范和定位,当经销商“抗议无效”,或者说失去了反抗“武器”的时候,也许恰恰是中国汽车市场从销售赢利模式转向服务赢利模式的时候。从这个层面来看,未尝不是中国消费者的福音。

  演绎了一种规则

  2006年元月的涨价和以往任何一次涨价一样,所有冠冕堂皇的理由都只为了阐述一种市场规则——当市场供过于求,商品价格下降,反之,商品价格上涨。尽管我们不太情愿地看到这个规则其实有了些被操作的痕迹。譬如汽车生产商的排产计划就能间接调节供求关系的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2006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透露,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已有的整车年生产能力扩张至800万辆,加上在建生产能力220万辆,建成后年产能累计将达1020万辆。趋利的本性使得商人们同时扩大生产规模,势必将市场有限的容量挤满撑饱甚至不惜过剩——想卖动车子,你不想降价都不行。

  另一方面,某一品牌生产商对各地区的销售布局则能直接造成该品牌在该地区供求关系的失衡。记者从北京现代了解到,许多经销商在离2006年还有近半个月就早早完成了销售任务,库内无车可提——消费者有需求,想不涨价都难。

  由是观之,涨价降价乃是随行就市。有常规,无定势,消费者犯不着去骂经销商,也犯不着死盯着一款车不离不弃。

  放大了一种现实

  价格的市场自动调控看起来好像不值得人们去关心,反正是一种既定规律,谁也控制不了。然而抛开了货币这个层面来看决定价格涨降的主体,它的脸色就比较难看了。因为无论是经销商2005年的单独降价行为(2005年由厂家主导的降价行动除了一阵“飓风”,好像没有其它大的动静),还是2006年初的涨价行为,前者是为完成任务量薄利多销甚至帖本吆喝,后者则仅仅抓住个短暂的市场间隙,好歹沾了点“荤”过农历年,“价格回升只是一个短期行为”的论断也正好成了一个晦气的注脚。前后命运皆是一样的悲惨。

  由此看来,《品牌管理办法》因为执行不力,暂未把经销商打入冷宫,但其相对于汽车生产厂家的弱势地位则已经是注定的了。汽车经销商尽管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至少还能理直气壮逆市涨价,最悲哀的却是广大的市民消费者,他们一听到车市“涨价”的风吹草动,便当下做出决定——早买早升值!于是真应了经销商牛气冲天的一句话:“我就是要涨价——买不买车,您爱咋地咋地”。

  如果说,中国汽车市场走过了大起大落的2004年,消费者终于比较清醒地看到了汽车市场的巨大利润空间,也终于开始比较理性地掂量着自己并非厚实到“买俩车开一辆砸一辆”的腰包,从以往处于弱势地位怯生生的样子变得稍微胆壮了一点。那么,2006年消费者面对“涨价”两字又自乱阵脚,则真实地放大了这样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在汽车生产厂家面前也好,汽车经销商面前也好,中国的汽车消费者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记者 戴军)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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