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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表示,关于取消对小排量汽车限制的问题,上海将按照国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加以贯彻执行。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在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以上海为例,发动机容量小于1.2升的汽车,被禁止驶上高架快速路。(胥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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