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已禁止限小 地方政府还等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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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8:10 南方都市报 | |||||||||||||
元旦刚过,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一纸规定,令困扰中国汽车业多年的地方政府“禁微令”走进了死胡同。与过去只是要求地方政府不准限制、排斥小排量车的使用不同,这次,六部委明确提出了三月前清理完毕各种“禁微令”这一大限。由于清理这些与中央政策相抵触的地方政令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所以,人们相信存有歧视小排量车政令的80多个地方政府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动作,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采取尽量拖延的对策了。
不过,据媒体报道,至今为止现在对六部委这一规定有表态的只有北京市的发改委,而且还算不上正式表态。他们有关负责人的说法是北京要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来执行六部委的这一规定,言下之意,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不是人们想像的那么乐观了。因为一个事实明摆着,北京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车太少,而是车太多,解禁之后,北京的交通会不会更加堵塞?如果更加堵塞了,谁来负责? 相同的理由,相同的疑问同样可以在上海、广州等地出现。因为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都有自己的“苦衷”。现在各地政府不急于表态,恐怕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表面上看,这些方地政府的说法有一些道理,但仔细考虑一下,笔者认为这些“苦衷”其实大多只是托辞,只是政府不作为的一种借口。 首先,这些托辞后面有一个核心的论点是取消禁微令就会令城市交通出现的大瘫痪。而实际上这个命题不一定成立,例如在去年关于广州洛溪桥要不要继续收费的那场大讨论中,有些坚持要收费的人士当时就一口咬定不收费就会令洛溪桥经常大堵车,但半年后事实证明了,不收费的洛溪桥的交通不是转坏而是变好了。这说明治理交通堵塞,限制车流并不是惟一的办法;相反,相对于汽车拥有量等因素,政府是否真正起到管理者的作用才是改善交通的主因。如果一个政府想降低管理成本甚至不愿意作为,而只想通过限制、排斥等简单的方法来治理交通,其效果绝对是短期的,也很难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 其次,另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中央的政策要不要照顾地方的特殊性?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每个和尚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希望搞点特殊。但从中央的角度看,显然是要以全局为重,否则,各个地方都要开小灶搞特殊,这怎么能做到令出必行?否则,提高执政能力不就成为空谈了吗?否则,又怎么能让我国的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贯彻落实呢? (何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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