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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救援机构现状是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18:43  新浪汽车

  三、我国汽车救援机构现状

  1、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

  以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为统计依据。

 

  注册资金范围从50万至一个亿;50万至200万的占74%;5000万以上的占3%。

  注:数据来源《中联车盟全国救援网络统计数据》

  以上数据表明,汽车救援机构的规模较小,一般为中小型规模,个别规模大的实际上是汽车销售机构的一部分。

  2、 民营企业占主导地位

  A.以民营与股份制企业为主,占74%;

  B.民营、股份、个体、集体共占84%;

  注:数据来源《中联车盟全国救援网络统计数据》

以上数据表明汽车救援行业的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市场经济的特征明显。

  3、 汽车维修企业为服务主体

  A.汽车修理业和汽车销售业兼营救援的特征明显;

  B.从事救援业务,却没有合法的营业范围的规定问题也可明显看出;

  注:数据来源《中联车盟全国救援网络统计数据》

  以上数据表明,汽车救援行业仍然是汽车修理机构为主体,与世界各国以汽车俱乐部为主体的现实相距甚远。这也是我国汽车救援服务未形成主流行业的原因。

  特约救援机构营业范围比例图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汽车道路救援市场上实际存在以下各种问题:

  1、行业无主管

  在道路汽车救援市场上的运行主体是前述四类实体,然而工商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商业主管部门、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却对他们实行多头交叉管理。

  工商注册问题

  A.无行业归属:许多汽车俱乐部只得注册为“XX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B.公司名称限制:经营救援网络业务的如欲注册为网络管理公司,取名时只能是 “网络科技”公司。

  C.无准确的经营范围定义与描述:“汽车救援、拖车施救、拖车服务、交通事故施救、汽车修理、保养维护”等各色各样的描述在经营范围一栏中出现。

  业务许可问题

  A.汽车修理机构为了取得拖车服务许可,须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B.救援机构为了购买拖车,在全国许多地区必须取得公安交通主管部门的批文。

  C.专业汽车救援机构往往却无需任何主管部门的许可,毋须取得专业资质,就可开展汽车救援业务。

  2、标准无订

  如前所述,道路汽车救援服务是典型的技术服务类型的服务。服务过程中涉及一系列的技术标准、作业规范、服务标准、服务规范、质量控制手册等标准或条例。如:

  A.道路救援作业规范

  B.道路救援服务规范

  C.道路救援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及监督检查程序

  D.救援车辆与设备技术标准与生产许可程序

  E.救援车辆与设备安全标准与监督、检查程序

  F.救援车辆采购许可程序

  G.救援信息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规范

  H.救援人员(救援工)职业资格考核与认证制度

  I.救援人员(救援工)职业资格培训大纲及课程设置

  J.行业准入制度

  服务过程中,服务参与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城市或国家的道路交通的安全与能力。因此参与救援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资格认证才能就业上岗。

  这一系列的标准、规范未出台之前,出现问题就不足为怪。

  从行业管理角度看

  A.无技术标准

  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路面恢复行驶”的作业是主要作业,而“路面恢复行驶”不等于汽车修复如初。这种国际通行做法的主要目的是:促使故障车辆迅速撤离道路现场,恢复道路交通。这样的作业如无统一的技术标准与作业规范,不仅会引发消费者与企业的争议,还会助长偷工减料、恶意修理的歪风,使得“黑救援”得逞。

  B.无工种认定、无就业资格

  从业人员的工种没有官方的认定,考虑到救援工种的特殊性,应该设定一系列的岗位与职务:救援工、高级救援工、救援技师、救援工程师、高级救援工程师,并明确其职业资格条件,促使从业人员接受培训、参加考核,取得合法从业地位与资格,从整体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样做在客观上也解决了从业人员的薪资水平的标准问题。

  3、税收无定规

  税收无定规是普遍现象,据我们了解:同是汽车俱乐部,经营相同的业务,提供基本相同的服务,由于地域不同,其执行的税制也不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A.单一营业税制;

  B.营业税+增值税制;

  4、市场无秩序

  道路汽车救援市场秩序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A.高速公路救援机构进入

  汽车在高速公路抛锚,由于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当局的限制,社会救援机构是不能进入高速公路实施救援的。但也有例外,中联车盟网络的个别成员利用良好的公共关系,取得了当地高速公路救援的特殊许可。救援服务受地方政策的限制变为“跛脚鸭”。车主不得不再次付费给高速公路救援机构,损害了俱乐部会员的利益。

  B.故意变更服务内容准则

  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我国道路汽车救援的实施作业应以恢复安全行驶为主,拖车为辅。不少地区的救援机构为了小团体的利益,该修的不修,一概实施拖车,收取车主双重费用,即拖车费+修理费。损害了行业形象。

  C.多头办救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多头办救援的最大害处是:资源浪费、资源竞争。

  A.资源浪费

  为了保证最起码的救援服务承诺的兑现,一个非专业机构必须具备最低的资源是一辆拖车、救援设备与工具、通讯设备、4-6位救援人员。这样的投入约需25万元/年。其闲置率高达60%,也就是每年有15万元的投入是闲置的。全国已1000辆计,

  其闲置浪费资金为1.5亿元。

  B.资源竞争

  据西方先进国家汽车俱乐部对汽车抛锚故障的统计与分析,一年救援呼叫总次数,为在用车车辆总数的8%--10%,使用三年内的新车阶段,抛锚故障率更低。近2、3年来,我国私

  人轿车较为普及,但大都处于三年新车阶段,故障率低。救援市场的市场定位为,以私人轿车车主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公务车,排斥运营车。这样的市场一定是有限资源的市场,过多的救援机构的运营一定会出现资源竞争的局面。

(编辑:陈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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