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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资车企婚变调查 离婚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0:02  中国经营报

  《离婚篇》

  合资车企纠纷第一案浮出水面

  本报记者 周远征 袁田恬重庆 常州报道 两年前,常州依维柯董事长孙元林面对媒体说:“合资不仅是资本的进入,还是管理的磨合,中外双方都要依法办事,企业才能在融洽的氛围中起步、发展。”然而两年后,强调中外双方都要依法办事的孙元林,却面临外方依维柯股份公司的起诉。

  孙元林成为被告的同时,国内城市客车最大的生产企业——常州长江客车集团和意大利依维柯股份公司持续了四年的婚姻也似乎步入了尽头,双方已经剑拔弩张。近日,江苏省高院受理了依维柯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常州长江客车集团以及孙元林挪用合资公司资金一案。

  挪用巨资

  谁也没有想到,意大利依维柯股份公司会采取诉讼的方式。8月13日,依维柯股份公司中国代表处联系本报,向记者透露了相关细节。

  2001年6月,常州长江客车集团和意大利依维柯股份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常州依维柯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常客集团以土地、技术、厂房加上部分资金和商标入股,依维柯公司以资金和技术入股,双方各占50%股份。表面上看,这样的股份安排对于双方来说是比较合理的。常州依维柯董事长孙元林曾表示:“由于双方的股比结构都是50%对50%,不可能由单方面说了算,因此也充分调动了合资双方的积极性。”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让依维柯公司始料未及。依维柯股份公司对本报记者表示:“依维柯股份公司启动的是以常客集团和孙元林为被告的股东代表诉讼,起诉常客集团占用了合资公司资金,合资公司未经授权支付给常客集团的资金至少有1.2258亿元人民币。”

  依维柯股份公司还表示:“常客集团对合资公司资金的占用造成合资公司财务困难,严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合资公司目前无法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也不能向工人支付工资,导致生产停止。除非常客集团把占用合资公司的资金归还,否则合资公司的情况不可能有所改善。”

  8月16日,记者与江苏省高院进行了联系,江苏省高院有关人士确认目前已受理了此案。

  额度之争

  “现在既然双方已经撕破脸皮,那么今后几乎没有再和好的可能了。”8月17日,中国汽车咨询总公司首席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表示:“汽车合资公司中方挪用资金的情况,在以前也出现过,但是通过法院来解决的情况还十分少见。”

  对于依维柯股份公司的起诉,常州长江客车集团及常州依维柯对外界采取了极度低调的态度。记者通过各种方式与常州长江客车集团和常州依维柯联系,但是他们都以各种方式拒绝正式采访。直到8月22日,常州依维柯一位知情人士才对记者透露了一些事件的内幕。

  据这位知情人士表示:“公司从6月份开始一直停产,虽然管理层还在坚持上班,但是生产工人已经处于家中待命状态。工厂何时能开工尚不知晓。”

  按照当初的合资协议,去年改由意方担任常州依维柯总经理一职(之前三年由中方出任总经理)。知情人士表示,常州依维柯成立初期,尚未取得国家发改委的产品公告目录,于是合资双方采取变通方式,借用母公司中方常客集团的公告目录生产销售产品,销售货款也顺理成章地通过常客集团开具发票,直接汇到常客集团账户。“这是合资公司成立初期的普遍做法。”

  然而正是这种变通做法带来了眼下的一场诉讼案。依维柯将常客集团送上法庭,指责后者挪用合资公司常州依维柯资金1亿多元。但知情人士强调:“常客集团认为,当初经过集团账户的资金远没有依维柯说的这么多。双方的分歧在资金额度上。”

  8月16日,主管常州市汽车工业的常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目前常州依维柯项目确实已经停产,对于依维柯方面的起诉,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断臂之举

  然而,仅仅是由于常客集团的“变通做法”就导致中外双方要撕破脸皮吗?常客集团一位人士对此表示:“依维柯是别有所图。”

  据了解,2004年德隆事件爆发之后,在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的牵线下,上汽、重庆重汽及依维柯走到一起准备实施三方合资计划。但是,2004年6月出台的汽车产业新政,只允许同一家外商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整车合资企业。此时,依维柯在中国已经有南京依维柯和常州依维柯两家合资企业,因此要实现三方合资,依维柯就需要绕过政策障碍。

  有知情人士表示,依维柯首先提出了希望从常州依维柯合资公司中退出,并提出退股要求。但“常州市不愿意回购依维柯公司持有的常州依维柯客车有限公司的股权。”于是,上汽股份提出了直接收购常州依维柯中方股份的方案。

  但是面对上汽抛来的绣球,常州市政府向上汽集团开出了“全部承担常州依维柯债权、债务”的条件,这意味着上汽集团要为此花费数亿元现金,远远超出了其心理底线。谈判历时半年之久后,上汽退出了三方谈判。

  上汽退出谈判之后,依维柯方面最终采取了诉讼的方式。依维柯股份公司对本报记者表示:“依维柯股份公司的立场是通过所有的法律途径追索常客集团占用的资金,并且不排除会采取进一步措施。”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颜智勇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和资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合资企业出现严重亏损和一方在履行合同和章程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双方就终止合同又不能达成一致的,应作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依维柯一案中,中方合资方在公司经营方面如果确实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合资企业存在严重亏损的事实,就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

  显然,一方面,依维柯通过起诉可以起到震慑效果,逼迫常州客车集团接受上汽重组要求;另一方面,依维柯可以进一步实现解除合资合同,从而利用“断臂之举”,腾出宝贵的合资名额。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又何必一往情深。”对于苦苦相恋依维柯的常客集团来说,将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咀嚼万般的痛。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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