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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汽车行业要警惕外资企业“利润转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08:49  中国汽车报
国内汽车行业要警惕外资企业“利润转移”

外资企业“利润转移”魔术

  最近,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权威人士在和记者“闲聊”时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家国有主机企业在多年前曾经红极一时,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就在这种情况下,这家国有主机企业当时的老总和当地政府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产品水平为由,将其优势资产剥离出去,和国外一家颇有实力的同类主机公司建立了合资企业。

  该中外合资企业每年向国家纳税8000万元以上。就在这个时候,外方以更方便导入国外先进管理方式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为中国创造更多税收为由,向中方提出建立独资企业的要求,并想方设法地迫使中方同意。

  当地政府听说外方独资办厂可以多创造利润、多纳税,简直高兴得不亦乐乎,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外方的要求,并且主动地为外方独资办厂提供了优惠条件。

  虽然外方如愿以偿地收购了中方的股份建了独资公司,但是当地政府并没有如愿以偿。外商“独资”第一年纳税6000万元,比“独资”前的合资企业少纳税2000多万元;外商“独资”第二年纳税3000万元,比“独资”第一年少纳税3000万元;外商“独资”第三年纳税1000万元,比“独资”第二年少纳税2000万元;外商“独资”第四年(2005年)纳税数额从目前看来仍将少于第三年。

  外商在“独资”之后纳税越来越少,不是因为市场形势越来越糟糕,也不是因为企业经营状况越来越坏。近年来中国的市场形势越来越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位权威人士还透露:“外商在‘独资’之后的经营状况也越来越好。”既然是这样,那么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利润转移”的前提:外方坚持“原始供应原则”

  当前,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零部件供应商至少有70%都在中国开办业务。在中国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有1000多家。

  在中外合资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外方凭技术控制权,掌握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大权。

  近年来,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普遍坚持“原始供应原则”,排斥中资企业。

  前不久,一家著名的中资零部件供应商参加一家中外合资整车企业配套招标,满足了所有测试的要求,其产品价格比招标规定的价格也低很多,但是,中外合资整车企业的外方就是不选择中资零部件供应商,以无法突破整车厂原有的联盟体系为由选择了国外企业。

  几家中外合资整车企业的外方以国外玻璃能有效地过滤紫外线为借口,采用国外的汽车玻璃,把完全合格的中国汽车玻璃制造商拒之门外。  

  该权威人士说:“外资企业‘利润转移’就发生在采购环节,坚持‘原始供应原则’是‘利润转移’的前提。”

  外方故意从其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

  “和进口原材料相比,国产原材料价格更便宜,性能更稳定。两者的不同之处不过是产地不一样:一个在中国,一个在日本。可是,日方偏偏舍近求远,从日本高价采购原材料。”一家中日合资零部件企业的中方人士抱怨。

  一家中外合资整车企业的外方母公司有一种零部件进入中外合资整车企业,单价从数十元猛升为900多元。

  一家外商独资零部件企业从母公司采购原材料,其采购价比中国同样原材料高出数十倍。

  外国一些企业在中国建立中外合资企业,赚钱分红,亏损就走,把投资风险转移给中方。因此,外方肆无忌惮地从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件,再以低价向母公司出售产品,从而把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加大中外合资企业的成本,减少中外合资企业的利润,让中国政府从中获得的税收越来越少。权威人士告诉记者:“这是一些跨国公司秘而不宣的战略。”

  外方“认证”从中方收取高额技术转让费

  中外合资整车企业和主机企业的产品配套权完全掌握在外方手中。外商独资零部件企业为中外合资的整车企业和主机企业进行产品配套试装,享有不“认证”的不成文特殊待遇。外方还摆出公开采购的架势,对中资企业的配套产品进行“认证”。

  “我们的零部件产品主要供应中外合资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为了拿到零部件配套权,我们必须将产品送到外方母公司的零部件厂检验。我们多次到国外谈判,不仅花了大量的差旅费,而且花了数百万元技术转让费。这些费用都是我们的生产成本啊!每个机种的技术转让费占销售收入的7%~8%。外商向整车企业收了车型技术转让费,又向零部件厂商收技术转让费。这不是双重收费,又是什么?”一家中资零部件企业的老总感慨万千。

  中国零部件厂家想取得中外合资厂家的产品配套权,就向外方原始配套商购买技术图纸,缴纳技术转让费。有关专家说:“在国际上,一流企业挣钱靠认证,二流企业挣钱靠品牌。外商故意在其本国建立独资零部件企业,在中国建立中外合资整车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挣的钱要分给中方一部分,但是外商在其本国建立的独资零部件公司挣取的利润完全是外商的。中国零部件企业给中外合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供应配套产品,必须通过外方总部的‘认证’。这样就实现了‘利润转移’。‘认证’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转移利润才是实质。”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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