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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应提高汽车购置及消费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09:57  中国汽车报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莫里斯教授认为:中国应提高汽车购置及消费税

  中国如何在大力发展汽车工业的同时减轻能源压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莫里斯(James A.Mirrlees) 教授开出的“药方”是:提高汽车购置和使用环节的税收。

  6月1日,出席诺贝尔奖获得者北京论坛的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莫里斯教授,在北京工业大学演讲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对于汽车消费来说,节约燃料的最好办法也许是对车用燃油征收高额的使用税。”他同时表示,“如果想节省能源,用燃料电池虽是个办法,但是目前燃料电池的使用成本很高,氢燃料电池每输出1千瓦功率的成本大约是500美元,因此暂时还不可能普及。”

  詹姆斯·莫里斯教授在公共财政(包括税收)理论方面有很大贡献。他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税收非常重要,因为国家需要利用税收所得来做很多事情,比如投资公共卫生、教育、安全、公共服务、交通以及对穷人的补贴。在中国,目前的税率虽然很高,但有很多非正规部门的税收是难以征收的,因此,在征收上存在着扭曲,税率高而实际收入少。 因此,运用灵活的税收杠杆调节消费,不失为一种更现实的选择。

  詹姆斯·莫里斯认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税收的累进程度应该更高些。特别是,对高收入人群的消费按累进税率征税,可以加强税收累进的效果。同时,除了所得税以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在其他环节上征税以提高累进性。

  据了解,我国目前对汽车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等都是一个税率,仅有消费税是按排量而分为三种税率,但税率差别不大。根据经济学理论,直接根据收入征收所得税,虽然所得税税率是累进的,但比较难监管,会有很多的税被逃避掉。而对像汽车这样的正规行业进行税收监管相对容易。一般情况下,富人消费的性能好的汽车比穷人消费同类汽车要多很多,如果对汽车按此征税,那么富人买的车越高档,交的税就越多,这就相当于对富人征累进税。

  “一些收入非常高的人,他们买的东西更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在正规行业里生产的,可以很容易地征税。”詹姆斯·莫里斯说,“比如,对汽车,如果质量性能越好的就征更多的税。那么,富人就要比穷人支付更多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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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莫里斯(James A.Mirrlees),1936年生于苏格兰,1957年在爱丁堡大学获得数学硕士学位,1963年获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此后,他曾任教于剑桥大学。

  1969年,年仅33岁的詹姆斯·莫里斯被正式聘为牛津大学的教授。他在牛津大学的教学工作一直持续到1995年,任该校埃奇沃思讲座经济学教授、Nuffield学院院士。他还曾担任国际计量经济学会会长、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长等职,是英国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

  詹姆斯·莫里斯现为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由于他在信息经济学理论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经济激励理论的论述,获得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该理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基石。除信息经济学外,他在其他方面也有很多重要建树,最著名的是他对公共财政理论的贡献。 姚 蔚 整理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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