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桂) 司机王义撞人后没有停车,竟将被撞倒者拖带千米最终死亡。昨天,在市二中院面对故意杀人的指控时,王义当庭质疑尸体鉴定。
2004年12月9日9时许,王义在丰台夏庄村将王某撞倒后,拖带1公里之远,致王某因拖拉、挤压休克死亡。“按司机正常认识能力,应当知道从人身上轧过去会有什么后果。”检察官说。
“我要求重新鉴定。”王义当庭提起异议,这名有着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至今不相信这个事实,他认为即使用铁链挂着也不可能将人拖出1公里之远。法庭认为,检察机关已提供的尸体鉴定、现场遗留痕迹鉴定等证据,足以证明王义将王某拖出1公里,当庭驳回了王义的申请。昨天,法庭没有对此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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