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略陪驾公司的教练员王立安认为,合同虽然是公司拟订的,但在陪驾过程中针对一些实际遇到的问题应予以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使双方的合法利益都能得到保证。笔者认为,在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时,大家可能不太注意小的细节,都抱着一种“不大会发生”的态度。一旦发生事故产生冲突,空口无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一个简单的事变得错综复杂,也无法用法律来保证自己的利益。所以在陪驾时应该尽可能地在可能会发生的情况方面进行约定,以免日后的烦恼。
据悉,为使陪驾市场的竞争更加有序、合理,并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目前正在酝酿制订汽车陪驾服务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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