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比规则
一、大赛在辽宁省内若干个城市设立分赛区,并选出各个分赛区汽车形象大使的冠军、亚军和季军及各形象大使获得者。评委组成由各分赛区自行决定,评比规则和评比细则由辽宁选拔赛组委会制定。各分赛区选出的冠军、季军、亚军及各形象大使获得者可直接进入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选拔赛复赛。
二、各分赛区应按初赛,复赛和决赛方式进行。评比必须按照评比规则和评比细则进行评判,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一位报名者,未经复赛者不得进入决赛。
三、评委采用十进制,当场打分,小数点后两位有效,避免出现并列现象。
四、大赛及各个分赛区选拔过程均由公证机关公证,以加强本次大赛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五、各分赛区最迟应于2005年 8月15日前将本赛区的比赛结果上报辽宁选拔赛组委会,以取得参加在沈阳举行的辽宁选拔赛复赛资格。
六、辽宁选拔赛复赛将于2005年8月20日在沈阳举行。复赛胜出的选手将进入辽宁选拔赛总决赛。复赛期间应按“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辽宁选拔赛评比细则(复赛)”进行评判。
七、辽宁选拔赛总决赛将于2005年8月28日在沈阳举行,决赛前选手将进行系统的培训。决赛期间应按照“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辽宁选拔赛评比细则(决赛)”进行评判。最高分为冠军,第二为亚军,第三为季军,同时根据参赛选手的得分和相关情况依次选出豪华车、概念车、专用车形象大使奖等。
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
辽宁选拔赛评比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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