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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欲购小区地面车位被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07:44  京华时报

  海淀区马连洼百旺家苑业主张女士反映:小区物业在我们入住前承诺,每个业主都会有车位。2004年入住后,物业并没有正式地出售过车位。今年5月,小区物业通知业主,将正式出租全部地下车位和路上的60个车位,但地上的车位将排号抽签决定位置和是否能租。部分业主提出购买地上车位,遭到物业拒绝。小区的车位为什么不能出售给业主而只能供物业出租呢?

  回复:深圳长城物业公司北京分公司百旺家苑办公处的工作人员鲁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业主的私家车数量已超过车位数量,他们于今年5月开始规划车位以便于管理。地下车位将全面开放出租,租金为每年3600元,现在已经租出去了70%。由于要留出部分活动的车位,所以该小区地面上拥有的120个车位只能出租一半,价格还没有确定。对于业主提出的购买地上车位的要求,鲁先生表示,由于地面上的空间是业主的公共空间,他们无权出售地上的车位,只能按照规定定期出租,由于业主的停车需求比较大,所以欲采用抽签的方式。现在由于遭到了业主的反对,计划已搁浅。目前地面上的120个车位都属于活动车位,停车管理费用为每2小时一元钱,具体的地上车位出租解决方式还在进一步商议之中。

  实习生 傅沙沙

  《京华时报》(2005年5月23日第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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