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0年前,北京凡合法注册的机动车都要拥有合法的自用停车位。此外,北京将按城市不同区位制定停车规划布局,在繁华地带停车可能要付更多的费用。
五年内解决停车位短缺
“停车难”近年来已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王玉梅代表提出建议,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机动车停车设施的建设。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工作思路,市交通委牵头研究的《北京交通发展纲要》中明确,2010年前,北京首先解决基本停车位短缺问题,凡合法注册的机动车都要拥有合法的自用停车位;2010年,全市公共停车位供给总量要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5%。
繁华区不提供充足车位
市规划委研究提出,对城市中心地区、边缘集团、重点地区等不同区位的公用停车场制定相应停车规划布局。对于旧城,要通过控制停车场规模缓解交通过度拥挤的现象,保持低水平平衡。交通繁忙地区,不提供充足的车位,采取高额停车收费策略。对于从事客货运输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都应满足“一车一位”的基本要求,不得借用公共停车设施弥补基本车位不足。旧居住区根据规划补建基本停车位或租用公共停车设施限时停车。为方便私车停放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市区,北京将在市区外围的大型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站设置“P+R”停车场。
2008年建停车换乘系统
目前,市发改委正组织研究制定北京停车设施近期规划,计划在2008年初步建立北京市停车换乘系统。此外,市发改委正在研究停车价格、中心区停车供给、路内停车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停车价格政策拟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停车设施采取不同的费率。晨报记者 朱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