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任良春报道 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文约定是免赔的,而一旦发生事故后,车主往往以保险公司没有如实告知,互相推委扯皮,以致打官司要保险公司赔偿的事时有发生。从5月1日起,江苏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投保前,需向车主提供《江苏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提示车主投保后的权益和风险,以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据介绍,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主要提示车主重点注意的事项,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方法及比例、相关特别约定、承保和理赔时的一些限制条件等内容。清楚保费计算中各种参考因素,如无赔折扣、指定驾驶员等。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内容,出险后理赔的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在车主投保时务必如实填写报单,特别注意被保险车辆和被保险人的车辆行驶证是否一致等内容。车辆保险投保提示的内容,还将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车辆投保提示制度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江苏保监局的有关人员介绍,推行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是为了车主在投保前就了解相关的条款,防止车主交了钱却得不到保障,更好地保护车主的利益。据悉,目前江苏各保险公司正按照保监局的要求制定各个公司的机动车投保提示。
作者:任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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