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州停车场投诉高居榜首 停车场二次违规要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3日 09:57  金羊网-新快报

  一季度乱收费投诉停车场占七成,物价部门考虑建立重罚机制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王丽辉 通讯员 蓝岚)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24829宗,停车服务收费仍在各类投诉中高居榜首,占投诉总量近七成。因不少停车场屡查屡犯,市物价局正考虑建立一套重罚机制,对检查发现第二次甚至多次违规的停车场加重处罚。

  重罚机制针对屡查屡犯

  据介绍,一季度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投诉达17040宗,占该季度投诉总量的68%。主要反映的问题是:一是停车场不明码标价,尤其是采取市场调节价的一些商场、酒店、宾馆等配套的停车场。部分停车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某小区管理处向露天停车的车主收取月保费350元,竟是物价部门规定的月保标准2倍多。

  在检查过程中,由于停车场的违规金额无法准确统计,导致物价部门往往只能处以较少的处罚金额,根本触不到违规停车场的痛处。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为使价格检查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物价部门正考虑建立一套“二次检查重罚机制”,将停车场“二次违规”视为情节严重的表现,加大处罚力度,罚单加码,罚到违规者害怕才会收到效果。

  向外来工收“调配费”属违规

  另据悉,春节后随着大量民工返城,对外来工收费的投诉开始大量增加,主要是反映部分街、镇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在为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时,强行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向外来人员收取“使用外来人员调配费”,即在办理有效期一年的暂住证时,除交纳工本费外,还要交纳120元的调配费,否则不予办理。

  市物价局明确指出,按政策规定,“使用外来人员调配费”应向用工单位收取,向外来务工人员本人收取属违规。但由于收费票据上没有注明收费项目名称、交费者姓名,给价格检查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编辑:)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